事故经过:
2007年4月18日7时45分,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一个装有约30吨钢水的钢包在吊运至铸锭台车上方2-3米高度时,突然发生滑落倾覆,钢包倒向车间交接班室,钢水涌入室内,致使正在交接班室内开班前会的32名职工当场死亡,另有6名炉前作业人员受伤,其中2人重伤。
企业资料
该公司前身为国有清河钢厂,2002年改制为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由国有企业改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公司现有员工870人,设计年生产能力21万吨。
事故原因
经专家对事故现场初步勘察分析,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该公司生产车间起重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按照《炼钢安全规程》的规定,起吊钢水包应采用冶金专用的铸造起重机,而该公司却擅自使用一般用途的普通起重机;二是设备日常维护不善,如起重机上用于固定钢丝绳的压板螺栓松动;三是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厂房内设备和材料放置杂乱、作业空间狭窄、人员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四是违章设置班前会地点,该车间长期在距钢水铸锭点仅5米的真空炉下方小屋内开班前会,钢水包倾覆后造成人员伤亡惨重。目前,已成立国务院事故调查组,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通报指出,这是一起多年来冶金行业发生的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十分深刻。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求查清原因、总结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发生。辽宁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同志赶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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