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事故直接原因
修文县扎佐双前砂石厂违规、违法实施爆破作业。间接原因:1、内部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违规、违法使用爆炸物品;2、在炸材配送和回收工作中未执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炸材使用脱离监控程序;3、公安部门对民爆物品监管上未履行职责,在发现该厂民爆物品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仍然同意其申领炸材;4、炸材审批脱离严格监控; 5、安监站日常综合监管不到位,对矿山超期建设,以产代建的情况未采取有力措施纠正;6、县安监局对镇安监站的工作指导不力,两次到该矿检查只作口头通知其停止建设,未采取强制措施;7、扎佐镇人民政府安全工作协调不力,导致部门与部门的配合失调、互不通气,造成安全监管失控。
责任追究情况
县公安局、县安监局、镇人民政府、县物资公司配送中心、修文县扎佐双前砂石厂等相关责任单位及19名责任人员受到责任追究,其中矿山爆破安全员、民爆物品管理员、爆破员、现场启爆的人、爆破服务中心配送员和押运员共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