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7”爆燃事故经过
根据省安监局的通报。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甲醇车间于去年6月份新建,已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关手续,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今年10月21日晚班停车。
二、事故的原因及分析
据初步调查分析,该起事故为化学爆炸责任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现场检修人员未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规程,在未对系统采取隔离措施的情况下违章作业(据现场勘察,两个中间槽与该连通管相通的阀门均处于开启状态,所有连接管道均未按规定设置盲板),维修工在现场调试安装阀门时,因撞击、摩擦产生火花,遇爆炸性气体而引起爆燃(两个中间槽虽是空槽,但内部仍充满甲醇蒸汽,连通管拆除后,泄露的甲醇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因现场尚有焊机等电焊工具,不排除现场违章电焊作业的可能。
事故的间接原因:甲醇车间未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随意增加检修内容且未制定检修方案、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证;监火人未尽到监火职责、擅离岗位;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薄弱等。
三、吸取教训的三项要求
为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省安监局提出了三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通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迅速将本起事故通报给辖区危化品企业,督促企业从中吸取教训,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进一步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新建、改建、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制度,对未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并予以处罚。
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开停车等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要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开停车过程容易发生事故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在检维修、开停车等特殊作业环节制定严密的安全措施和处置预案,改变检修内容要及时修订检修作业方案,厂区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原化工部《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对作业设备进行有效清洗置换、盲板隔离,对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定时进行分析,并派专人监护。
3、结合危化品和化工企业安全检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各级监管部门要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制度化。对前段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对自查自改不认真、走过场和安全管理薄弱的企业、重点危化企业,要组织“回头看”,再检查。对当前因市场等原因歇业的企业,要严格执行我局下发的歇业前和恢复生产前报备和检查制度,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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