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单位概况
1、运城石油分公司概况
运城石油分公司隶属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管辖,注册地点为运城市工农西街169号,登记机关为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运城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未撤市前办理登记),拥有固定资产1.7亿元,员工1500余人,年销量20余万吨,下辖12个县(市)分公司,280余座加油站点、两个油库和一个油气库,集储运、调拨、销售于一体,主要经营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液化气等品种,担负着运城市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油的供应任务。
2、事故地点概况
半坡油库隶属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运城石油分公司,为运城市最大的成品油油库。该油库始建于1976年,1980年建成移交原运城地区商业局石油公司使用,库区共分为甲区、乙区、高架区,甲区、乙区间隔
甲区有6个单罐储量5000立方米地下覆土拱顶油罐,总储存能力3万立方米,每个罐的直径为
甲区共有值班人员4人,2人一班,实行48小时或72小时协商轮班。
二、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1、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情况。
2、事故现场表征。
火灾过后,发生事故的油库甲区1-5#罐外观结构良好,6#罐的罐顶全部塌落于罐内,油罐的钢质罐体被烧毁,混凝土罐壁被烧后呈黑色熔流状,罐盖上与罐壁连接处残留的钢筋被烧后呈丝状,散乱地垂向罐内,在6#罐西南侧并距罐壁
三、事故性质及原因
1、性质
经调查及公安部门的侦破,认定本起事故是由油库职工盗窃油品引燃油罐内油气而形成的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
2、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专家的分析,以及询问有关犯罪嫌疑人,认定起火部位在6#油罐,起火点在6#罐内量油孔处。直接原因是由于房文虎、柴随起、何志勇 3人在偷油过程中使用的吊油桶是底部为铁质封头的聚乙烯塑料管,铁质封头和塑料管的连接处用铝质铆钉固定;在盗油过程中又使用了非导电的背包绳提拉,穿着非导电的胶鞋操作;重复提拉、提放,且提拉速度快(>
3、间接原因
在调查中发现,运城半坡油库曾经数次发生过偷盗油品现象,但都未引起油库负责人及运城分公司领导的重视,也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油库是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但在地处偏僻的油库甲区未设置专用的火灾报警电话,消防设施不齐备,消防通道不畅;油库甲、乙区虽为一个单位,但相隔较远,库领导平时主要在乙区办公,甲区实际只有4名值班人员,长期疏于管理,而且值班人员的配备也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因此,公司和油库在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疏漏,对职工思想道德教育欠缺、内保防范管理不到位,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四、防范措施和建议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对中石化山西分公司及运城分公司提出以下整改措施和建议:
1、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基层单位一把手的安全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三基"(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功训练)工作,夯实安全基础。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和学习活动提高全员法制意识,形成遵章守纪、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3、严格对重点要害部位和作业场所的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检查监督制度,落实巡检职责,提高安全检查质量。加大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的处罚力度,杜绝"三违"现象发生,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4、在油库等重点要害部位完善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加强警卫人员的配备和管理,建立多方位安全监控体系。
5、责令半坡油库甲区停业整顿。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库区内部安全。如需恢复使用,必须通过安全评价,确实符合安全要求,并经运城市安监、消防部门验收后,方可再次投入运行。如需关闭、搬迁,必须认真做好库内残留油品的清理工作,防止发生其它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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