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经过和危害
2、事故发生的原因
这次起火是由于焦炉气从煤气管法兰口返出后与空气混合成爆炸性气体,遇到火源,发生爆炸,调查中曾列出以下疑点:
①电气火花。
②摩擦、撞击火花。
③明火。
④管道内壁的自燃物。
⑤静电火花。
经过反复查访,取证和实地测试,本着认定有据,否定有理的原则,排除了以下疑点。
①电气火花
a.当时炼焦工段电磁站停电清扫,消火车、风扇电源停供。而门车虽有电却不工作,停在南北两侧,相距
b.当时下雨,周围无电,气焊作业可以排除。
②摩擦、撞击火花
a.抽堵盲板工具为铜制,不可能产生火花。
b.抽出的盲板放在铁轨上,距着火时间有1~2min之隔。
c.铁制垫圈的两个“耳朵”虽然外露,但据本人和旁观者证明,两个人是用手把着“耳朵”往法兰里平加,无摩擦和撞击的可能。
d.有两个听到“当啷”一声之后,看到起火。但光速远远超于声速,况且在近处,若由此撞击引起,人耳无法辨出这种时间差,因而排除。
③明火。距法兰口南焦侧6.
3名盲板队员中,有1人身穿腈纶球衣,下身穿的确良裤子,脚蹬水靴。据有关资料介绍:腈纶衣服的静电压可达:5000~10000V,人体的对地电容可达100~1000μμF,用静电电位计和电容器(测量电气元件用的)作了初步测试(在比较干燥和潮湿情况下)得到:腈纶球衣的静电压在800~2500V,人体对地电容(穿水鞋)在300~1000μμF,考虑到着火当天的气温、温度、压力及介质的击穿强度等有关因素,试取静电压为1 500V,电容为300μμF,则静电火花的能量(由基本公式W=1/2CU2算出)为0.34mmJ。而焦炉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爆炸极限为5.6%~30%,其含氢量为45%~55%,氢气的最小引爆能量是0.01 9毫焦耳。这样,当工人哈腰使用铜铲的过程中,摩擦产生的高压静电,导致在衣缝中,衣服与铜铲或手与钢铲等间隙造成电介质击穿,产生静电火花,火花的能量远远超过了焦炉气的引爆能量,而发生爆燃。
3、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①进一步提高防火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②执行规章制度应坚决。化工部在1983年2月颁发的《化肥生产安全技术规程》中的511条已明确规定:“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工作。”为此,安全部门已发给盲板队员帆布服装,但多年来,下面发了不穿,上面也检查不严。无论是抽堵盲板工作,还是在易燃易爆的生产岗位,都应按规定严格执行。
③认识静电的危害性。静电火花的能量虽然不大,但在易燃易爆的场所,却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所以,随着科学的发展,特别是这次事故的教训,静电问题越来越迫切地摆在防火安全工作面前,需要进一步地认识它,从而有效地控制它,使之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故。
④以往带气抽堵盲板的防火工作,只是停留在工具要求钢制,盲板、垫圈要求衬石棉巴金上,而对其他的防火措施却考虑不周。这次事故发生后,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抽堵盲板的工作中不但要有防毒措施,防火工作更应该全面考虑,严格规定,细致检查,保证安全。
⑤以后抽堵盲板时,在条件允许下,应尽量减少不带压力操作,可根据科学的实验作出新的修订,保证安全检修。
⑥应加强对盲板队员的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本来盲板队员已配备帆布衣裤,但出事那天却没穿,棉衣脱掉后,里面的化纤衣服给火灾的发生造成了可能,而由此增加了伤势,这给受害者带来了血的教训,也给领导者敲了警钟:安全教育一抓到底,人人皆知,现场的安全措施要严格检查,条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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