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二、经济损失
在此次事故中除现场堆放的硝体阴燃外,未造成厂房、设备及其他原料损失,无人员伤亡或中毒现象,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6.2万元。
三、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生产、技术、环保、工会等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如下:
1.送料工邵某和蒋某违反规定,将硝体堆放在靠近蒸汽管道的地方,经长时间较高温度的烘烤,硝体的温度达到其燃点而发生阴燃,这是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操作工张某工作责任心不强,在验收原料时未能及时发现硝体堆放在蒸汽管道附近,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3.当班组长熊某及车间负责人张某对现场工作缺乏监督检查,在巡查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这一事故隐患,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4.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对危险热源未实施有效隔离也是导致事故的间接原因。
四、整改措施
1.组织一次公司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对构成事故隐患的高温热源用铁栅栏进行安全隔离,使之与周围的原料等易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
2.将该起事故通报全公司,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老芋头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