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8月9曰14时40分,×××厂油品车间228#汽油罐(
事故原因:
1、动火前,油罐的进出口管线没加盲板,而罐入口气缸阀内漏。催化装置开工前,管线进行贯通试压,将管线内残存汽油扫入罐内。油罐在烈日晒烤下产生大量油气,遇明火发生闪爆。
2、油罐间隔动火,人员思想麻痹,放松警惕,未重新对将要动火的油罐进行详细检查和测爆分析。
3、焊工拖延动火间时没向车间报告。车间已按原工作进度,安排将罐人孔封闭。工作之间互不通气,顾此失彼,使得罐内引燃后无处泄爆。
今后措施:
1、凡是油罐动火作业,一律按用火管理制度规定,将进出口管线和其它相通的管线加上盲板,并用蒸汽吹扫干净;动火前取样作气体分析或测爆试验,合格后方可动火。
2、间隔动火,原火票自行作废,动火前另行签发火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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