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名称:二硫化碳地槽着火事故
事故单位:农药车间
事故时间:2008年9月9日0时
事故等级:一般事故
事故类别:管理事故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处理情况:
三、事故调查经过:
农药车间在事故发生8小时后,口头告知安全监督部发生了本次事故。生产部经理王某对此事故也非常重视,并做了了解和调查,督促管理员写了事故经过和对事故的分析总结,并确定为静电引起着火(附后)。安全监督部在经过了解后感觉事件重大,根据现有材料分析(有关人员已经下班),又到现场进行检查,认为事故原因不清,理由不充分,所以在
四、事故原因:
安全监督部认为这是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涉及两个使用二硫化碳的车间,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过仔细的询问和对现场的分析,确认了事故原因:
1、经过询问了解到,由于地槽液位在夜间看不到,必须用手电筒照明,操作工在备料结束时用手持充电手电筒(第二代强光数码探照灯,SY-9800型,3.7V,8W)从检查孔往地槽中照,看到液位后就去关闭阀门,再回头时,地槽检查孔冒火。从这个操作过程和时间顺序看,手电筒是这次着火事故的最主要原因。
有两个理由证明: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此型号的手电筒在打开一段时间后,手电筒玻璃面罩会烫手;另外这只手电筒的防护玻璃面罩已经坏,有2cm×2cm面积的破损,玻璃已掉,二硫化碳挥发的蒸汽可以直接接触到高温灯泡,点燃二硫化碳蒸汽。
2、在
3、由于储罐到地槽的放料管没有插入液下(检查不到,但从放料时观察,不是液下管),造成放料过程中大量二硫化碳蒸汽挥发到地槽空间,地槽内二硫化碳蒸汽从检查孔排出,被手电筒点燃,是这次事故的另一个原因。
4、车间分析原因中讲到放料管进入地槽不是液下管,在放料过程中产生静电,最终引发着火事故的原因存在着疑点如下:
4.1现场管路铜皮跨接都完好无损,部分阀门都是近期更换的,各部位接触都良好,达不到电子聚集放电的条件;
4.2地槽在混凝土浇筑的地下槽,内部存有半槽水,如果有静电产生,也会导入水中或地下;
4.3角钢接地粧就在地槽边上,距离较近,历次静电接地和避雷检测都能达标,不可能有电子聚集,达不到放电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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