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单位概况
江苏盐城射阳县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是2002年盐城氟都化工有限公司(1998年成立)与德国CCI公司(贸易公司,股比31%)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2005年7月,根据当地政府统一规划,合资公司将氟化工生产线搬迁至射阳县临海化工集中区,成立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总投资 2500万元。主要产品是:2,4-二氯氟苯(生产能力4000吨/年)。
发生事故的1号生产厂房(投资约800万元)由硝化工段、氟化工段和氯化工段三部分组成。硝化工段是在原料氟苯中加入混酸二次硝化生成2,4- 二硝基氟苯;氟化工段是在外购的2,4-二硝基氯苯原料中加入氟化钾,置换反应生成2,4-二硝基氟苯;氯化工段是在氯化反应塔中加入上述两个工段生产的 2,4-二硝基氟苯,在一定温度下通入氯气反应生成最终产品2,4-二氯氟苯。
二、事故经过及危害
据估算,氯化反应塔物料的爆炸当量相当于406kg梯恩梯(TNT),爆炸半径约为30m,共造成22人死亡、3人重伤、26人轻伤,1号厂房全部倒塌。
三、事故原因分析
1.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在氯化反应塔冷凝器无冷却水、塔顶没有产品流出的情况下没有立即停车,而是错误地继续加热升温,使物料(2,4-二硝基氟苯)长时间处于高温状态并最终导致其分解爆炸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该项目没有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在新建企业未经设立批准(正在后补设立批准手续)、生产工艺未经科学论证、建设项目未经设计审查和安全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低标准进行项目建设并组织试生产,而且违法试生产5个月后仍未取得项目设立批准。
(2)该企业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现场管理混乱,边施工、边试生产,埋下了事故隐患。现场人员过多,也是扩大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
四、事故教训与预防对策措施
1.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符合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从源头上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在生产工艺未经科学论证、建设项目未经设计审查和安全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低标准进行项目建设并组织试生产,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2.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项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将岗位职责落实到人。因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性,在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的每一个环节都容易引发事故,相关从业人员应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范安全事故。此次事故中,在氯化反应塔冷凝器无冷却水、塔顶没有产品流出的情况下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要求立即停车,而是错误地继续加热升温,导致塔内物料(2,4-二硝基氟苯)长时间处于高温状态并最终分解爆炸。
3.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操作技能,提高非正常生产状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遇到突发事故时能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危害。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老芋头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