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经过
2009年7月3日19时许,池队合伙人聂某安排工人第二天到新城恒宇石材有限公司清理该公司沉淀池的淤泥。7月4日13时10分,在清理沉淀池淤泥过程中,工人田某独自1人进入沉淀池工作,因吸入硫化氢、苯系污染物等混合有毒气体,窒息池中。这之后,又有6人相继下池救人,先后中毒昏倒。3人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4人受到不同程度伤害。
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清池队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严重缺乏相关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在没有佩戴任何劳动防护装置的情况下进入400厘米深的沉淀池内作业,因吸入硫化氢、苯系污染物等混合有毒气体中毒,造成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受到损害,导致昏迷、呼吸衰竭,是导致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而施救人员亦严重缺乏相关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下池施救,致使次生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不断扩大。
2.间接原因
除了上述直接原因外,还有以下几个因素导致事故发生:(1)新城恒宇石材有限公司将清理污水沉淀池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清池队,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认识不足,没有如实告知清池队及其作业人员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而且没有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2)新城恒宇石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没有按规定与清池队签订任何安全生产协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亦没有派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指挥管理。(3)新城恒宇石材有限公司及“清池队”没有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致作业人员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不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防范和整改措施
1.由云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云浮市新城恒宇石材有限公司暂时停产停业整顿。依照《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对企业进行安全性评价,并由企业严格按照评价结果加以整改,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整改结束后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核查合格,企业方可恢复生产。
2.安监、环保等部门要分别组织区内石材企业主和沉淀池清池队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通报新城恒宇石材有限公司事故情况,作出事故分析,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高企业和清池队伍防范及应对事故的能力。
3.要迅速组织安监、环保、经贸、石管办等部门及各镇(街)对石材行业进行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或拒不整改的作出暂时停产停业整顿及经济处罚。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相继印发《石材企业安全生产指引》、《清理石材企业废渣废水安全指引》等宣传资料的基础上,要全面加强对石材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检查、排查,并加以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石材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的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办法(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工具。
6.环保、安监等部门要加强石材企业沉淀池的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企业自主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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