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公司技术发展部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在清水池内积聚大量超标的硫化氢气体而又未作排放处理的情况下,清理工未采取用切实有效的防护用具,贸然进入池内作业,引起硫化氢气体中毒,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一是清洗清水池的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对池内散发出来的有害气体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违反公司制订的清洗清水池的作业计划和操作规程,在未经多次冲水排污,没有确认有无有害气体的情况下,人员就下池清洗,结果造成中毒。二是职工缺乏救护知识。当第一个人下池后发生异常时,第二个人未采取有效个体防护措施贸然下池救人。更为突出的是,当两人已倒在池内,并已闻到强烈的臭鸡蛋味时,作为从事多年清理工作的污水处理站站长,竟然也未采取有效个体防护措施,跟着盲目下池救人,使事态进一步扩大,造成三人死亡。三是公司和设备维修工程部领导对清水池中散发出来气体的性质认识不足,不知其危害的严重性,同时对职工节日加班可能会出现违章作业,贪省求快的情况估计不足,更没有意识到违章清池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放松了教育和现场监督。四是出事故当天,气温较高(
综上所述,发生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违章操作。
三、事故责任和处理建议
l、直接责任:按照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治理的暂行规定》,周某是负责污水处理的运行操作,是直接进行污水处理的操作工,周某违反操作规程,在未经反复冲洗清水池,让临时安排清理清水池的杂工徐某下池清理,致使徐中毒死亡,应负直接责任,但他在营救徐某过程中也遭中毒死亡,故不予追究其责任。
2、主要责任:作为负责污水处理日常工作的污水处理站站长宋某,严重失职。他没有按照公司技术发展部下发的作业计划和操作规程执行,对清洗清水池没有尽到监护的责任,以致造成这起事故,应负主要责任。但他在营救徐某和周某过程中也遭中毒死亡,故不予追究其责任。
3、领导责任:
<l>主持设备维修工程部全面工作的副主任虽然按照清理清水池计划到现场向宋某安排任务,测算工作量,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忽视现场安全管理,指导不够,督促检查不力,对这起事故应负直接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总经理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忽视节日加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管理不严,对这起事故应负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对其二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今后防范措施
l、要认真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修改和完善清理清水池安全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考核。对违章违纪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2、加强对尘毒危害治理。今后凡是有尘毒作业的必须进行检测,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的,要限期整改。
3、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重点要突出岗位安全生产培训,使每个职工都能熟悉了解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和防护技术及救护知识,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教育职工遵章守纪。
4、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凡是临时作出的生产、检修计划,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强化现场监督,明确负责人和监护人,严格按计划和规程执行。
5、企业要添置必要的检测仪器,进入管道、密闭容器、地窑等场所作业,首先了解介质的性质和危害,对确有危害的场所要检测、查明真相,加强通风置换,正确选择、带好个体防护用具,并加强监护。
6、污水处理系统中的清水池型式要改造,将密闭型改为敞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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