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28日深夜23:15,东方矿南方车间西方班组4#电机车正司机王某某和付司机陈某某根据车间调度的安排,到4#铲从事剥岩作业。23:20左右,4#电机车从采场去东67m剥岩场翻车,运行途中,750V直流摩电线刮坏4#电机车的正弓,电机车被迫停了下来。付司机陈某某向车间调度打电话请求停电,正司机王某某趁陈某某打电话之机,自作主张,在未得到车间调度的许可的情况下,就戴着帆布手套拿着绝缘棒,擅自爬上电机车的棚顶,用右手拉弓子,左手撑在车顶棚边沿上,刚一举棒就不慎触电,从电机车棚顶坠落到地面。付司机陈某见状,赶紧对王某进行人工呼吸,然后打电话给车间调度,紧急送往东方矿矿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24:24分左右死亡,王某时年25岁,如花的生命就这样过早地凋零了。
事故原因:
1、王某某安全意识淡薄,未落实确认制,在没有确认是否停电的情况下,冒险作业,且未按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作业,没带绝缘手套,没挂接地线。防护措施不到位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联保互保制度没有落实到位,付司机陈某某尽管提醒王某某要他等一会接到调度指令后再去处理故障,但是没有有效地制止王的违章作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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