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故情况
亚磷酸二甲酯(以下简称二甲酯)属于有机磷化合物,广泛用于生产草甘膦、氧化乐果、敌百虫农药产品,也可作纺织产品的阻燃剂、抗氧化剂的原料。工业化生产是用甲醇和三氯化磷直接反应经脱酸蒸馏制得,此工艺副反应产物为亚磷酸、氯甲烷、氯化氢,氯甲烷经水洗、碱洗、压缩后回收利用或作为成品出售,氯化氢经吸收后也可作为商品盐酸出售,而亚磷酸则存于二甲酯蒸馏残液中,残液中二甲酯含量一般在20%左右。为了回收残液中的二甲酯,在蒸馏釜中习惯采用长时间减压蒸馏的方法,俗称“逼干”蒸馏。尽管采取了这种比较温和的蒸馏方法,但是由于系统中残液沸点比较高,加上残液的密度、黏度较大,釜内物料流动性比较差,物料容易分解,因此,在蒸馏过程往往容易发生火灾、呜爆事故。
2002年10月16日,江苏某农药厂在试生产过程中,发生一起逼干釜爆炸事故,“逼干”蒸馏了20多个小时的残液蒸馏釜在关闭热蒸汽1小时后突然发生爆炸,伴生的白色烟气冲高20多米,爆炸导致连续锅盖法兰的48根?18螺栓被全部拉断,爆炸产生的拉力达3.9×106N以上,釜身因爆炸反作用力陷入水泥地面50cm左右,厂房结构局部受到损坏,4名在现场附近的作业的人员被不同程度地灼伤。一个原本被认为是比较温和的蒸馏反应为何在无任何先兆的情况下发生如此严重的爆炸呢?其爆炸机理、爆炸类型又是怎样的呢。本起事故引起了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业内人士的关注,纷纷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推测。笔者带着诸多疑问对本起事故进行了分析。
二、 爆炸因初步分析
残液蒸馏釜是一只3000L的搪瓷反应釜,内装二甲酯蒸馏残液2500kg,物料的主要成份是亚磷酸、亚磷酸二甲酯,另外有可能存在的物质磷酸、一甲酯、甲醇等。温度记录仪表显示在关闭加热蒸汽前系统温度控制在145℃左右,没有超过151℃;在爆炸发生后,通过自动记录仪检查发现最高温度已达到178℃。照理说仪表显示的这一温度还没有达到物料的分解温度,何以能发生爆炸呢?二甲酯残液这样的生产系统发生爆炸,从理论上讲有2种基本爆炸类型:一种类型是由于蒸馏釜内存在可燃物、助燃物,在火种(或高温)的引发下发生爆炸,即属于爆炸性混合气体爆炸;另一种爆炸类型是亚磷酸受热分解爆炸,也称热分解爆炸。如果是第一种类型的爆炸,系统内必然存在可燃物、助燃物(空气)和火种(或高温),这三个条件是缺一不可的。在逼干釜内,虽然存在像二甲酯这样的可燃物,但在负压条件下,其蒸气分压在气相中是非常低的。从二甲酯本身的安全特性讲,并不具有明确的爆炸极限,说明该物质在气相中爆炸的危险性是很小的。另一个有可能存在的易燃物就是甲醇,因其沸点较低,在长时间的“逼干”蒸馏后,在气相中的浓度就更低了,即使要达到5.5%的爆炸下限,也是十分困难的。逼干釜事实上是一个密闭的负压生产系统,在爆炸前和爆炸过程中没有证据能证实系统已经发生泄漏,因此没有理由说明系统内在的爆炸前进入了空气。如果以甲醇的爆炸极限5.5%-44%为例,也就是系统内至少要达到56%的空气系统才有可能发生爆炸,很显然这样大量的空气进入系统中是不可能的。至于系统中的可能存在的火种就是亚磷酸分解出的磷化氢,要产生这种物质,前提条件是要达到亚磷酸的分解温度,如果系统达到这一温度后不仅产生磷化氢,而且达到了亚磷酸的沸点,有大量物料要汽化或分解,这对一个每分钟只能抽0.6m3的负压系统来说,很快就会变成正压系统,在正压情况下,系统中就不会有空气存在。因此,从火灾爆炸的三个基本条件看,“逼干”系统同时存在这三个基本条件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混合气体爆炸的可能性应排除,爆炸的可能性只能是有机磷物质的分解爆炸,或者称为热分解爆炸,那么爆炸机理又是怎样的呢?
三、 分解爆炸机理分析
根据爆炸基本理论,任何一种化学类型的爆炸发生,都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这就是在化学反应过程产生大量热量(能量)、能量的快速释放、产生大量的气体物质,这三个基本条件通常也被称为火灾爆炸的三要素。逼干父釜在爆炸前并未出现爆炸的迹象,而且爆炸速度快、威力大,爆炸系统并没有发生正压泄压,这里产生了一个疑问,既然是有机磷物质的分解爆炸,为什么“逼干”釜在爆炸前没有出现有机磷物质分解反应通常具有的特征,如分解反应产生大量的黄色刺激性烟气,负压系统被破坏,爆炸后生产更加浓厚的黑色有刺激性烟气,釜内没有结碳结焦现象等。爆炸既然形成,釜内应已完全具备了爆炸的基本条件,那么这些条件是如何形成的?爆炸机理又是怎样的呢?
(一)导致残液温度升高的原因分析
1.对于逼干釜这样一个加热蒸发系统,系统内主要物质的沸点或分解温度均高于加热饱和蒸汽温度,如果是过热分解,关键问题是是否存在物质分解的温度条件。残液的要主成份为亚磷酸、磷酸及二甲酯等物质,磷酸在物质在常温下呈结晶状态,即使在145~150℃的高温情况下,物料的黏度也是比较大的,特别是在釜内无搅拌的情况下,物料的流动性比较差。理论上讲局部过热的情况是存在的,事实上釜内2500kg残液连续蒸馏了20多个小时,仅收料500gk左右,平均蒸出物仅有25kg/h,可见加热蒸馏后期,蒸出量就更少,所能移走的热量相当有限。经查,逼干釜使用的加热蒸汽是企业自备热电厂生产的过热蒸汽通过降温减压处理的,饱和蒸汽的正常压力是0.6MPa(表压)左右,蒸汽温度可达164℃左右。如果降温减压操作不当,压力控制过高,蒸汽温度很有可能达超过170℃,特别是逼干釜经过了连续20多个小时的加热,其间温度超过170℃的情况是完全可能的。根据有关资料介绍,有相当一部分有机磷物质在180℃就开始分解,特别是二甲酯这类物质在更低的温度下就可能开始分解,而且在分解时,由于加热釜热容量大,物料流动性差,加热面和反应界面上的物料会首先发生分解,分解的结果又会使局部温度上升,引起更大范围的物料分解,从而促使系统内温度逐步上升,根据爆炸时温度自动记录仪表的显示,釜内温度已经达到178℃, 这个温度已大大超过了加热饱和蒸汽的温度,说明釜内物料已经分解,这种情况即使不再加热,系统温度也会逐步升高。
2.仪表的检测误差,除了仪表本身的固有误差即仪表精度外,更主要的取决于被测物料的性质和检测点插入的位置等因素,所谓物料的特性主要是物料的传热性、黏度和流动性等。看起来仪表检测到系统的最高温度为178℃,其实对于这样一个测温滞后时间较长的系统来说,实际温度早已大大超过了178℃,特别是对于一个温度急剧上升的系统,可能测温仪表还没有来得及完全反应爆炸就发生了,因此,仪表记录到的温度与系统内真实温度的误差至少有数十度以上,从这一点也可以说明系统物质已经长时间处于过热状态,为系统内物料发生分解反应提供了条件。
(二)釜内物料分解反应机理分析
二甲酯生产过程主要副反应是亚磷酸二甲酯与氯化氢的反应、三氯化磷与二甲酯生成亚磷酸的反应,前者已在工艺过程中采取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种反应,而后者的反应产物主要集中在残液中,残液中二甲酯占20%左右、亚磷酸(磷酸)占30%以上,其他物质还不太清楚。根据许多资料显示,亚磷酸在200℃左右条件下可以分解成磷化氢和磷酸,也有资料介绍,亚磷酸的这种歧化反应在180℃就可以进行,应该说这一点与大多数有机磷化合物分解的温度基本是一致的。
在常温静止条件下,二甲酯水解反应速度很慢,甚至不反应,但在高温或在二者接触比较充分的情况下,反应剧烈,同时放出大量的热量。二甲酯水解会生成亚磷酸和甲醇,而亚磷酸又增加了分解物的浓度,甲醇在高温情况下又表现为气体,更重要的是二甲酯的水解反应也是一个放热反应,这对系统温度升高同样起着重要的作用。
从以上几步反应中,我们注意到分解反应不会仅仅停留在第一步(即亚磷酸的分解反应这一步),如果停留在第一步的话,系统物料发生汽化,在没有加热蒸汽的情况下,汽化的物料会带出大量的热量,系统温度就有可能降低,系统压力就不会上升或上升不快,分解因没有温度支持不能继续进行,只有经过第二步反应以后,系统中无论是热量还是产生的气体(水蒸气)都是大量的,第三步反应表明一个分子的亚磷酸会产生一个分子的水,反应的结果会产生大量的水(蒸汽),这些物质和水在高温情况下就会发生爆沸,所以说在进入了第二步反应以后,反应的速度就会变得很快,也只有在快速反应的情况下才可能形成猛烈的爆炸。
四、 爆炸类型分析
热分解爆炸属于化学爆炸,而分解爆炸又可分为简单分解爆炸和复杂分解爆炸两种类型,简单分解爆炸不一定发生燃烧,爆炸所需的热量是由于爆炸物本身分解产生的。复杂分解爆炸时大多数有燃烧,燃烧时所需的氧气往往又是自身分解的产物,最典型的复杂分解爆炸就是炸药的爆炸,所以无论是简单分解爆炸还是复杂分解爆炸均可以在没有助燃物(空气)存在的情况下发生,这也是与混合气体所发生的爆炸原则上的区别。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二甲酯残液蒸馏系统爆炸,更接近于简单分解爆炸的类型,即由于长时间的局部过热,加热界面的物料发生分解,随着分解的加剧,系统产生大量的热量和大量的磷化氢、甲醇、水等,气体物质特别是由于系统中产生了水,在高温的作用下,水发生爆沸,也只有像水这样较低沸点的物质,在相对高温情况下发生急剧的相变,发生所谓的“凝相爆炸”,才充分体现了能量释放的快速性,使爆炸事故得以发生,否则的话,在分解爆炸前必定有冲料过程。只有在分解气体压力大于泄放压力,系统设备承受不了高压时才可能发生爆炸。
为进一步证明系统“凝相爆炸”的可能性,我们把凝相爆炸的基本特征与逼干爆炸特征作了比较后,发现不但有许多相似之外,而且也比较好的解释了类似残液加热系统为什么能突然发生爆炸。“液相爆炸热分解曲线比较复杂,当爆炸物质受热后,有一个阶段没有发生明显分解或分解温度较低,气相产物也很少,这个阶段叫做热分解的延滞期,延滞期结束后,分解速度逐步加快,在某一时刻可以达到某一极大值,这个阶段叫做热分解加速期,从而使温度发生极大的改变,温度的改变能引起爆炸物的相变化和体积发生剧烈的变化,最终导致爆炸发生”(参见《安全工程大词典》P130)。爆炸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小试结果也证明残液在180~200℃时就开始沸腾,物料加热到218~240℃时发生爆沸,加热到240℃以上时冲料起火鸣爆,虽然几次试验发生剧烈反应或鸣爆时的温度点并不完全重合,但是至少有3个试样可以证明残液在一定条件下,有一个剧烈反应的温度点,在这一温度点上,不仅反应剧烈,而且能发生鸣爆,甚至起火,这一小试结果与我们所分析的反应过程基本上是一致的。
不同类型的化学爆炸在爆炸时所表现的特征是不同的,比如混合气体的爆炸速度非常快,往往在几十分之一秒或几百分之一秒内完成,爆炸时的温度也比较高,往往在1000℃以上,除氢气等不含碳结构的物质外,爆炸系统和现场环境往往留有结焦结碳现象,爆炸烟气发黑,爆炸往往有燃烧。有机磷物质的热分解爆炸在前期能产生大量的淡黄色浓烟,浓烟带有令人不愉快的刺激性所,分解后期发生爆炸时,温度也能达到600℃以上,并伴有黑色的浓烟和燃烧。锅炉水蒸气爆炸属于一种凝相爆炸,爆炸时的温度一般在500℃以下,爆炸后产生的高温蒸汽对人体能造成灼伤,而硝化甘油类物质爆炸可在万分之一秒几完成,其爆炸体积可增大47万倍,从而产生强大的冲击波。
逼干釜发生爆炸后,产生大量白色烟气,爆炸后虽然也发生着火现象(主要是系统内二甲酯、磷化氢、甲醇等物质存在的结果),但是爆炸设备内和环境没有焦结碳现象,不仅说明类似二甲酯等含碳结构物质浓度已经很少,而且进一步证实了在以上分析中排除混合气体爆炸可能性的结论意见是正确的。从爆炸成因讲,逼干釜爆炸属于亚磷酸、二甲酯等物质的热分解爆炸,但是由于在分解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水、爆炸烟气明显发白、爆炸后釜内物料燃烧程度并不严重、下风向烟气刺激性味道不明显、距离爆炸现场不足3m的受伤者在爆炸后经抢救得以生还、现场受伤人员头发没有被完全烧掉、受伤人员面部化学灼伤的程度大于高温灼伤的程度以及爆炸的快速性、威力大等特点,爆炸类型更接近于蒸汽类物质凝相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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