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7日10时20分左右,益阳市安化县皮井煤矿副井2上山发生突水事故,事故发生后,经30个小时的救援, 1人脱险生还,5人遇难,现将抢险救援情况报告如下:
一、矿井概况
皮井煤矿坐落在安化县梅城镇清水村,属渣渡矿区。可开采面积0.9775km2,有村水泥公路16 km与207国道相连。该矿1995年建成投产,2006年核定生产能力3万吨/年,2007年扩界与胡家欣荣煤矿(硐探井)整合,保有储量76万吨,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事故井为副井,斜井开拓,局部通风机通风,低瓦斯矿井,已探采的2个上山均已见煤,煤层倾角16°左右,厚度1.3-1.6米。
二、救援经过
事故发生后,该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了事故情况。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炭工业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长沙站、省安全生产应急办及市、县、乡镇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技术专家等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工作。
27日14时前,救援指挥部从邻近矿井调集10-30m3/h的潜水泵、农用泵5台开始排水,并用压风机向突水区压风供给新鲜空气,开启局部通风机向排水地点供风,至21时,排出水量约600 m3。
27日13时许,省矿山救援邵阳基地暨省煤矿水灾事故救援中心,接到省煤炭局、省安全生产应急办的救援指令和安化县煤冶局的邀请后,立即组织救援人员装运排水设备,派出2个战斗小队和三辆救援车携带排水量100-150m3/h,扬程90-180 m的潜水泵3台及排水管、电缆、变压器等救援设备、仪器等,于15时30分出警,19时到达事故现场。21时完成设备安装,但在调试设备时排水泵发生故障中断排水。经指挥部研究采用三条恢复应急排水措施。一是维修故障水泵,二是调换新水泵,三是恢复原小流量的排水泵。经邵阳基地救援人员与矿机电技术人员共同商议维修,于28日上午10时15分,重新开始排水,流量150m3/h,水位以每小时0.3-0.4米的速度下降。18时,增加10m3/h的潜水泵一台,20时,增加10m3/h的潜水泵和30m3/h的农用水泵各一台,排水总量达到200m3/h。
排水过程中,加强了排水地点的通风,现场检测气体浓度分别为:O2:20%,H2S:0%,CH4:0.5%,CO2:0.3%。28日23时20分,井底车场水位下降,距巷道顶板约40㎝,此时,负责监控水位与准备救援的邵阳基地和县煤冶局人员,发现距井底车场变坡点10米左右的地点有矿灯光,片刻只见一名遇险人员游泳过来,邵阳基地救援人员将该遇险人员搀扶到斜井,并给他更换衣服保温,于23时40分抬运到地面。
23时35分,邵阳基地救援6名指战员按照遇险人员撤退路线,游泳进入灾区侦察与救人。涉水至距井底110米处,巷道内浮满了支架,通行困难;此时,发现1号遇难人员(按发现顺序排号)俯卧在被突水急流冲翻的矿车上。救援人员扒开浮木前进10米处,发现2号遇难人员,再往前行5米处,发现3号遇难人员,三名遇难人员卧姿:头向井底方向,脚朝大巷当头。检测该岩石运输大巷气体分别为:O2:20%,H2S:0%,CH4:0.5%,CO2:0.3%,SO2:0%,空气清新无老窑气味。从3号遇难者处再前行约35米,巷道垮落,被水冲击的浮木与支架堵塞了巷道,进入困难,侦察人员在刺骨寒水中实在难忍的情况下撤离灾区。
指挥部根据侦察情况分析,一上山的2名遇险矿工未找到,仍有生存空间,决定再次组织侦察,由熟悉情况的人员带路,邵阳基地人员负责搜救全部巷道。29日凌晨1.30分,大巷水深仍有1.3米,此时,由皮井煤矿副矿长带路,3名侦察人员进入灾区侦察,邵阳基地副大队长等4名人员在斜井底接应待机。侦察人员对一上山处的所有巷道进行了全面侦察:巷道支架完好、空气清新,未发现遇险矿工。在一上山往大巷当头寻找时,有10m左右的上山与一上山连通,支架完好、空气清新,未发现遇险矿工,往大巷当头处大面积垮落,撤离灾区。
指挥部根据二次侦察情况分析,一上山的2名遇险矿工已进入大巷无生存希望,决定搬运遇难人员。邵阳基地再次组织指战员进入灾区搬运遇难矿工,于29日6.30分,将三名遇难矿工搬运出井。
水继续在排,每小时约140m3/h。29日14.30分,井底水位已降至0.5米深。指挥部决定由邵阳基地队员负责气体和顶底板监控,组织矿工全面搜索。29日15时,岩石运输大巷仅有0.2米的积水。15时10分左右,搜救中,在1号遇难者处(进入方向的矿车右侧下)发现4号遇难矿工,头向大巷当头,脚朝巷道左侧(呈横卧状态)。
15时20分左右,搜救人员在二上山往大巷当头前5米左右处,拔开零乱的支架,发现5号遇难者,卧姿为:头向井底方向,脚朝大巷当头。16时30分,搜救人员将2名遇难矿工搬运出井,16时40分开始拆救援排水设备,17时30分完成救援工作。
三、救援体会
“4.27”突水事故的抢险圆满成功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1、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事故救援,省安监局和救援办、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长沙站、省煤炭局领导在事发后的当天紧急赶到现场,要求救援指挥部执行省长“全力的科学的实施救援,确保被困矿工和救援人员安全”的批示。事故处理期间省局丁国强副局长、黄方明主任等领导对事故矿井地表水进行了现场踏勘与分析,并对救援中有关技术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加快了抢险救援速度和增强了救援效果。
2、益阳市委、市政府、安化县委、县政府及市、县煤炭主管等部门领导和技术专家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制订并保证了救援方案的正确实施,协调了救援工作中急需解决的有关人、材、物,稳定了矿区抢险秩序。
3、矿领导、矿及邻近矿的救援人员,在抢险救援中积极主动,听从指挥,为本次救援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4、邵阳基地主动分析事故水源,计算的有关数据确切,为救援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在抢险中救护指战员发挥了良好的战斗作风,克服强体力的疲劳,连续60小时作战,饿了吃盒饭、困了席地而卧,表现出了“全心全意为矿山服务”的时代精神。
5、本次涌水量约6000-7000 m3,排水量约6000m3。在排水量与事故发生时预计数增加的情况下,及时增加排水设备,保证了顺利的救援。
四、事故分析
1、事故性质
本次为突水事故,理由:
⑴、事故后的存水量大大超过了平时存水量,排水设备被淹;
⑵、运输大巷道中有大量水流冲击的泥、矸、支架和杂物;
⑶、遇难矿工有被水冲击和淹没的迹象。
2、水源
“4.27”突水事故的水源有二类,一是老窑水,排出的水呈褐黄色;二是地表水或断层水,突水巷道中最后水流清澈,现场空气清新。
3、突水地点
本次突水地点在二上山的平巷探矿头,沿平巷以下30米到岩石运输大巷呈上窄下宽喇叭型的垮塌,支架完全被冲毁,见顶、底板良好。
4、事故原因
⑴、直接原因:探矿掘进时发现透水预兆,没有立即停止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⑵、间接原因:缺乏安全思想和救援知识,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开展防治水工作,对矿井水的存在没有采取强力的安全措施。1上山的2名遇难矿工按当时的状况分析完全可以避免伤害,但由于缺乏自救常识,造成死亡.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蓝泽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