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经过
2001年3月10日11:00,村电工赵某匆匆忙忙来到某供电所,向所长说,他本人管理的赵庄台区配变高压下线中相烧断,配变现已缺相运行,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用电,急需处理。所长听后告诉他,现在没有停电计划,办不到工作票。赵某说,现在好多群众急需用电浇烟苗,水泵、电线都已接好了,很着急。经赵某再三催促,所长就同意了停电处理缺相故障,随即安排本所人员靳某为工作负责人,与赵某一道去处理缺相故障。11:50,靳某骑摩托车带着赵某和一组接地线来到赵庄台区配电室门前。这时,靳某发现安全工具带得不够,便对赵某说,你在这里等着,我去把绝缘手套和验电笔拿来,说完骑摩托车走了,等靳某返回工作地点时,发现赵某已登上与配电室相邻的一基旧电杆(农网改造后,旧线路未拆除仍带电)触了电。靳某大声喊来周围村民,把赵某从电杆上放下,一边实施急救,一边拨打"120"急救电话,经医生赶到检查,赵某已死亡。
2 事故原因分析
(1) 村电工赵某业务素质低,自我保护意识差,没有履行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由于送电心切,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人)不在的情况下错登电杆,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 该所农网改造施工队未及时拆除旧线路。同时,农网改造验收组和该供电所没有督促农网改造施工队及时拆除旧线路,给事故的发生留下了安全隐患,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3) 该所负责人安全思想松懈,漠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工作随意性大,擅自允许电工在没有办理工作票的条件下工作。同时,工作负责人靳某工作前准备不充分,私自离开工作现场,没有起到工作负责人应尽的监护责任,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3 事故防范对策
(1) 加强农电安全管理。供电所人员及村电工要始终不渝地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规定办理工作票,认真执行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同时,电力部门要与他们签定安全协议,进一步增强电工的安全责任感。
(2) 供电所负责人在安排工作时,要切实把好工作人员素质关,对不能胜任工作负责人的,不得单独安排工作。同时,加强生产一线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防范能力和业务知识。只有这样,工作时才能成竹在胸,才能做到"三不伤害"。
(3) 工作前开好班前会,向工作班人员讲清楚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注意事项,做好危险点分析,做到事故超前预控和可控。在工作时,工作人员要自始至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集中精力,严格遵守有关规程规定。同时,工作负责人要起到监护人的责任。
(4) 供电所安全监察人员应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对安全规程制度要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本所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同时,加大反习惯性违章力度,严查重罚,杜绝习惯性违章的发生。
(5) 农网验收组和供电所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程制度进行工程验收,若发现有影响安全的隐患、缺陷要及时要求农网改造施工人员进行整改,否则不得投运,防止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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