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钢铁公司制氧机燃爆事故
2000年8月21日零时10分,国内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制氧厂1号1500立方米制氧机发生燃爆,死亡22人,伤24人,其中重伤7人,部分厂房坍塌,部分设备受损,直接财产损失320多万元。
事故主要原因是公司1号1500立方米室内制氧机燃爆事故现场,因同时具备助燃物、可燃物及着火源三要素,酿成燃爆事故。其中,助燃物为排放液氧所造成的富氧空气;可燃物为膨胀机、空压机油箱的油雾及油;着火源为1号空压机电机油浸纸动力电缆端头爬电,在富氧环境中产生火花,引燃油浸纸。液氧排放操作不当,空分工排放液氧时操作不当,排放速度过快,造成检修现场氧气浓度过大又来不及散发,形成富氧状态,直接为燃爆造成一个要素。另外。设备老化、超期服役,工艺装备落后;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安全教育内容有欠缺,也是造成事故的客观和深层次的原因。
(2)新余钢铁公司制氧机主冷爆炸事故
1996年3月2日凌晨,新余钢铁公司的6000m3/h制氧机主冷发生爆炸,直接经济损失为900万元以上(事故发生在夜间,无人伤亡),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对液氧中乙炔等碳氢化合物的含量监测不力,且缺乏必要的分析仪器设备;主冷1%的液氧未连续排放;循环液氧泵及液氧吸附器未连续使用,吸附周期再生周期偏听偏长等。
(3)呼和浩特氧气厂主冷凝蒸发器爆炸
1975年4月和1978年4月呼和浩特氧气厂的150m3/h制氧机的主冷凝蒸发器先后发生爆炸,两次爆炸前发现,液氧液面下降,氧纯度下降。为提高液氧面,第一次爆炸前采用开大节-2阀,每次开2-3圈。第二次爆炸前,采用关小节-1阀和凸轮及活动节流调节手段。第一次爆炸,冷凝蒸发器下部1/4的外壳被炸开,裂口宽度有30厘米,数十根管子被炸毁。第二次爆炸,其爆炸中心在主冷凝蒸发器下部边缘,高约5厘米处,下塔与主冷凝蒸发器下管板焊接处炸开一道长35厘米、宽3厘米的裂口。两次爆炸后都发现列管外壁和筒壳内壁及下管板上附有一层油脂,用四氯化碳清洗后,四氯化碳变成黑色。现场调查发现,该厂周围无其他工厂,空气比较干净,而且第二次爆炸是在全面加温仅四天后发生的,不可能是乙炔等碳氢化合物引起爆炸。两次爆炸都发现主冷凝蒸发器内有大量油脂。可见,这类爆炸是由于油脂与液氧形成“液氧炸药”,在气流冲击下引起爆炸。
(4)武汉无机盐化工厂充氧台分组充氧总阀烧坏
1978年1月13日,武汉无机盐化工厂充氧台分组充氧总阀烧坏,事故是在切换充氧分组总阀,压力由1.47×107pa降到1.17×107pa时发生的,瞬间发出炸裂喷气响声,导管冲脱,满室烟尘弥漫,阀门烧坏。检查事故现场及氧压机阀门,阀门罩上发现很多结垢,并有紫铜垫圈微粒,以及阀门弹簧破碎粒渣子。据分析,这些金属微粒及水垢的矿物微粒可能随气流集聚在充氧分组总阀门内,由于开阀迅猛,高压、高速的氧气使上述微粒与阀门、阀芯撞击摩擦,产生高温和静电,而铜微粒在高压氧气中是可燃物,从而导致阀门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