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4日6时20分,抚顺液化气有限公司操作工人在对厂区内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进行脱水作业时,由于操作失误,造成储罐液化石油气泄漏,共外泄液化石油气40.9吨。泄漏中心区方圆百米漂浮大量液化石油气,附近居民和企业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威胁。
一、应对措施
接到报警后,抚顺市立即启动重大火灾应急预案和重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协调市消防局出动25台消防车、125名消防官兵,在6时45分到达事故现场,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市消防局官兵到达现场后,集中力量封堵泄漏储罐阀门。用2支喷雾水枪驱散泄漏的液化石油气,使其浓度降低,设置2支泡沫枪对泄漏储罐的防护堤进行覆盖处理,减缓泄漏液化石油气挥发速度,同时成立3个攻坚小组,编成梯队掩护接应,对泄漏的储罐阀门实施关闭。同时,抚顺市政府协调市公安局调动400名警力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相关抢险工作。一是对警戒区内的30余户居民进行紧急疏散,要求居民撤离时关闭电源,熄灭明火;二是立即组织力量,关闭泄漏储罐阀门;三是立即设置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在泄漏区域2.5公里范围设置警戒线,下风方向扩大到5公里,严禁无关车辆和人员通行,进入现场工作人员一律关闭手机;四是要求周边企业停止生产。经过艰苦奋战,8时10分泄漏储罐阀门被成功关闭,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转危为安。
二、事故原因
一是作业人员违反了操作规程,没有按照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进行作业,没有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并且在脱水操作前没用蒸汽进行暖阀。二是该公司液化石油气护罐岗位操作程序不规范。没有明确开闭阀顺序和阀门开度大小以及冬季暖阀如何进行开启等。三是蒸汽暖阀设施设备不建全,造成脱水阀门冻结,脱水不畅。当阀门开到一定程度时,因内部压力过大,水和液化气同时喷出,造成石油气严重泄漏事故。四是管理层对监管工作不到位。两名作业人员均为新参加工作,而且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属无证上岗作业。五是缺乏应急处理规程和装备,错过了最佳处置时间,导致了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三、成功处置的几点启示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抚顺市、区党政领导能够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科学指挥、措施得力、处置果断。为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顺利进行,抚顺市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孟凌斌为总指挥的事故抢险现场指挥部,并设四个组,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二是应急预案启动及时、应急管理机制运转高效。近年来,抚顺市组织了多次针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应急演练,落实应急专家和救援队伍,构建起应急救援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了信息报告、应急处置、调查评估等工作机制。在此次事故处置过程中,应急专家迅速调集、救援队伍和物资及时到位,确保应对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各有关部门配合密切。在这次事故处置过程中,公安、消防、环保、建设、安监等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对局部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并划定警戒区域;东洲区委、区政府组织组织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和居民家中,做好受威胁区域的居民疏散转移和现场指挥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环保部门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先后三次对受威胁的区域进行布点监测,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环保部门的监测结果,现场指挥部于12月4日下午3时30分解除应急状态,被疏散居民陆续返回住地,周边企业陆续恢复正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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