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3日,南京市大厂区两只用作广告的大氢气球发生爆炸事故,3名中学生被爆炸后的火焰烧伤。
事故经过:
6月3日下午,南京市大厂区葛塘镇宁连高速公路旁的葛塘广场上,有两只做广告的大氢气球,其中一只因内部充装的氢气泄漏,氢气不足而落在草坪上。路过此处的3名男中学生,见状感到好玩,便往球上爬。只听一声巨响,气球突然爆炸,烈焰将3名中学生的头发、衣服引燃,并烧着草坪。附近群众和赶来的民警迅速将火扑灭。3名受伤者系面部、手臂烧伤,伤情不轻,被送往医院治疗,因抢救及时,未出现死亡事故。
事故分析:
造成氢气球爆炸的主要原因,被认定为静电火花引起爆炸。氢气球产生静电的条件有3个:一是充气时氢气与气球内壁的摩擦;二是氢气球与其他氢气球外壁之间的摩擦;三是氢气球与人体衣服或其他物体的摩擦。摩擦所产生的静电荷的高低,则取决于气球的材质和当时环境的湿度,越是干燥的环境,其静电荷越高,氢气球爆炸起火的危险性也越大,另外是氢气球的抗静电性能以及相互摩擦的时间和强度。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氢气是无色无臭气体,极易燃烧,为了加强对广告气球施放的安全管理,防止氢气球爆炸起火,氢气球施放单位和管理单位应该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消防和气象部门要对广告气球的施放单位进行资质审核。严禁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施放广告气球。对违反规定者应及时依法处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2)广告气球的施放人员要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气球施放人员严禁穿着化纤服装。
(3)充灌气球要选择在安全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对气球充气时,要控制好气球的流速和压力。气球充好后,氢气球之间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免球与球摩擦而发生意外。氢气瓶无论是空瓶还是实瓶,都要放在安全场所,并防止泄漏。同时严禁在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场所充灌氢气球。
(4)施放广告气球的现场,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气球缺•气要及时补充,或将气球取下送到安全场所,以免气球飘至地面时,人们戏闹而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