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简况
事故时间:
事故单位:靖宇县赤松乡三○九煤矿
经济类型:集体
法人代表:张希龙
事故地点:在左翼+390运输巷四上山拉门处,爆源在距盲巷头
事故类别:瓦斯爆炸事故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伤亡情况:11人死亡
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二、矿井概况
设计能力:3万吨/年
开拓方式:斜井片盘
采煤方法:刀柱式
通风方式:中央并列抽出式
提升方式:串车提升
矿井人数:100人
瓦斯等级:低
三、矿井沿革
吉林省靖宇县赤松乡三○九煤矿地处靖宇县三道湖镇三0九村,是靖宇县赤松乡的扶贫项目,
该矿于
2001年,该矿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验收中通过了省政府验收,在2002年小煤矿继续深化整治过程中,取得矿井“整改许可证”,并进行整改。
四、事故简要经过与抢险救灾过程
事故发生后,白山市煤矿救护队于当日10时30分到达事故现场,入井进入+390水平探险,在主井绞车道重新设置了局扇,沿绕道向平巷里部逐段恢复冒落巷道(两处冒落严重,一处是+390平巷与绞车道交*处,一处是三上山拉门口处),寻找遇难人员。截止
五、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左翼+390水平运输巷道盲巷内断层瓦斯涌出异常,且局部通风循环,造成盲巷内瓦斯积聚,孟昭洪的矿灯失爆,引起瓦斯爆炸。
(二)间接原因
1、通风、瓦斯管理混乱,左翼工作面没有形成通风系统,导致左翼回串右翼;局扇安装位置不符合规定,造成局部通风循环;通风设施不符合规定,+410大巷应设一组风门没设。在一条巷道内存在多处盲巷;没有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不按规定检查瓦斯,瓦斯检查数据虚假,事故区没有安设瓦斯断电仪。
2、弄虚作假,违规生产。在接受省安全专项整治验收时,把通往事故隐患多的+390水平左翼的大巷用坑木堆挡住,谎称是储木埸,没让进入检查,既使是这样,也没有达到验收标准,验收组明确该井只允许继续整改,不准生产。但该井置这些于不顾,擅自违规进行生产。
3、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上级对小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要求上,采取的措施不力,工作抓的不实。
六、事故教训
这次事故发生在党的“十六大”召开的第二天,造成十一名矿工死亡。影响极坏,损失极其严重。教训也是极其深刻的。对这次事故的发生原因进行全面分析,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吸取深刻教训:
1、矿长不具备安全管理资质。煤矿是个特殊的行业,对企业法人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因此国家明确规定必须获得《矿长安全资格证》才能担任煤矿矿长。但这个矿的矿长张希龙没有经过安全知识培训,没有安全资格证书,不具备应有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
2、瓦斯管理制度不落实。矿长和总工程师不按规定阅签瓦斯记录,在明知遇断层瓦斯增大的情况下,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矿长张希龙曾说过“我们矿遇断层瓦斯就大”);没有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没有按规定检查瓦斯,事故发生后经调查,一些瓦斯检查记录是凭空编造的;采区和工作面没有形成通风系统;局扇循环风;盲巷长度达到
3、严重违章,无序开采。该矿采用的是非正规的采煤方法,又没有经过主管部门批准的安全措施;又是前进式开采;在一条巷道里布置了三个作业点,开采布局也是极不合理的。
4、受益单位不履行管理职责。国家明确规定,办矿是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这个矿管理如此混乱,长期得不到治理,长期违法、违规生产,得不到有效制止,赤松乡政府只受益,不管理,对这次事故的发生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应该进行深刻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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