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2002年11月15日,某厂炼焦车间焦台操作工苗某在未和其他人打招呼的情况下,于焦炉工作时,去焦台外的熄焦车轨道打扫卫生。12时40分,熄焦车司机蔡某在熄灭焦塔进行完一次作业后,牵引熄焦车回焦台卸下焦炭。蔡某看到苗某在熄焦车轨道上打扫卫生,就鸣笛示警苗某及时避开了熄焦车。可苗某却未意识到,不应在工作时间清扫熄焦车轨道卫生,而是接着继续清扫。
12时50分,熄焦车装满热焦炭,一边鸣笛一边行进,前往熄焦塔熄焦。由于焦炭冒出大量蒸汽,司机看不清前方情况,只能一路鸣笛前进。而此时苗某还在2号焦炉处,背对着熄焦车开来的方向清扫,对笛声没有任何反应。当熄焦车距苗某仅30米左右时,车间内的职工郭某发现了这一险情,并隔着窗子大喊,而苗某对此也无反应。炸焦车刹车不及将苗某撞倒,从他身上轧过,苗某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
苗某属严重违章作业,不应在工作时清扫熄焦车轨道卫生。在已经避让熄焦车一次的情况下,他还没有意识到面临危险,而是继续违章。苗某进行单独作业时,不注意观察周围的作业环境和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疏忽大意,存有侥幸心理,属于习惯性违章。这说明该厂平时的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职工的安全意识不强。该厂作业环境存在隐患也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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