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55年7月6日,江西省乐平县镇泽桥区杨家乡一只渡船,由于船工玩忽职守严重失职,致使渡船沉没在乐安河中,造成全部乘客落水淹溺,其中46人遇难。
7月6日,渡船工杨某早晨把渡船停靠蒋湾渡口,然后擅自离开渡船2小时,聚集在渡口待渡乘客有59人,此时船上已有20余人,渡船工杨某坚持说:“人忙路不忙”,等待乘客59人全部登船后,超过载重量的40%才开船。渡船工杨某不亲自撑船,仅让徐某两妇女撑船。船离开岸边不远,乘客中的l0余名妇女发现该船漏水有危险,哭啼着要求下船,杨某竟说:“你真怕死,有事我保险”而拒绝下船,结果漏水过多,乘客要求排水,杨某不但不接受意见,反而指责乘客说:“上了船又怕死”。当船头开始下沉时,船尚未到达正河,正处在洪水淹没的草洲上,水深只有l米左右,若此时立即停船前进能够脱险,但杨某没有采取果断措施,致使渡船沉没于洲中一条水深2米多宽达3米多的沟内,乘客全部落水淹溺,造成了几十人的严重伤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渡船工杨某视人民的生命为儿戏,工作极端不负责任,擅离职守,违章严重超载,发现船有漏水隐患不但不听取意见,反而讽刺乘客胆小怕死,船即将沉没前没有采取正确果断措施,对遇难者未做任何急救,反而自己用撑杆跳船逃跑。事故后未对打捞人员报告肇事地点,这些是严重的失职犯罪,对此惨案理应负主要责任。经乐平县人民政府和江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渡船工杨某由司法机关逮捕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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