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58年1月5日12时10分,本溪钢铁公司的两辆汽车在渡太子河时,因冰层破裂将车和人与行李坠入水中,经抢救9人脱险,43人被淹死,两辆汽车及财物受损。
本溪钢铁公司下放干部300余人,于1月5日上午参加本溪市欢送会后,其中下放偏岭区卫国等四个农业合作社的干部69名,以及陪送人员、家属等37名人员分乘七辆汽车前往。于12时10分,在白砬子硝上游渡太子河时由于河水破裂,致使大客车及行李车先后坠入水中,造成了50多人被淹溺,行李和车辆遭到严重损失。
开往偏岭区送下放干部的汽车由七辆组成,第一辆为吉普车,第二、三辆为备用的空卡车,第四辆为大客车,第五辆为行李车,第六辆为大客车,第七辆为行李卡车。当车队行抵白砬子上游交通道口渡太子河冰面时,前面的吉普车和空卡车都己安全渡过。随之第四辆大客车继续开行,行至河中途时,汽车司机看到前面有河水漏出,恐怕发生事故,即将车子停置于冰上,下车前往观察河冰情况。此时第五辆、第六辆汽车也相继开至河的冰面上,第五辆汽车的司机见前面停车便也下车察看,就听到冻冰的破裂声,马上进车欲全速冲到对岸。车行到与第四辆大客车并列时,河冰破裂,则第五辆行李车先坠入水中,第四辆大客车也随之坠入河中。由于行李车上只乘7人,又无棚顶,经抢救都脱险。而第四辆大客车载乘45人,有2人站在车门附近见势不妙冲出而被救起脱险,其余43人淹溺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该事故发生后,本溪市委决定由市委书记等八名同志组成工作组进行检查,冶金工业部立即派监察局副局长率领工作组前往协助处理。
本钢汽车队渡冰冻太子河没有调查了解河面冰冻情况,没有考虑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多辆载货和乘人汽车没有考虑载荷重量均匀分布,第二辆、第三辆空卡车已安全通过,而第四辆大客车已开到冰面上,发现了险情观察时,又驶过来第五辆行李卡车,第六辆乘人大客车,这样行李和人员都非常集中,在冰层有溶化险情的情况下,恰巧两辆载重车并行,冰面负重过大造成冰层破裂,两辆汽车坠入水中,人员和财物遭到巨大伤亡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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