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9年1月11日16时,安徽省铜陵县安平乡叶家村胡家渡口江面上发生一起死亡19人的重大沉船事故。
胡家渡是历史上的民间渡口,日客流量200人次左右。该渡口未经政府正式批准。l982年实行承包后,安平乡叶洲村将渡运承包给胡某一(未履行合同手续),每年上交队330元,其余收入归己,形成“以包代管”,实际上处于长期无人管理状态。11日胡某二代替其父胡某一单独驾驶无证无照的船摆渡。由于该渡口位于长江的夹江边上,江面宽约200多米,最大水深4.9米,江水近乎缓流状态。但是,15时30分以后,附近的中学放学,学生准备乘渡船过河回家,
天气下雪,气温较低,且江面正刮5、6级偏北风。40名学生和4名群众,加上胡某二共计45人全部上船。当船行至江中时,由于严重超载,风大浪高,不断向船头溅水,坐在船头右侧的女学生站立避水,致使船向右倾,船工胡某二不懂驾驶、加上慌张,错误停机,加速了渡船的下沉。致使45人全部落水,经抢救26人脱险,另外19人不幸遇难。
二、事故原因分析
l.严重超载,违章冒险航行。肇事船为1700千克的挂机船,总长9米,型宽1.73米,型深0.57米,载重约1700千克,两弦没有安全栏杆和救生设备。事后,经核定此船最多载客为17人,而事故发生时,实际载客44人,属严重超载,船舷离水面仅0.06米。而且该船未经船检部门检验发证,渡工也未经港航监督部门培训考核发证,更未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发证,属违章非法营运。
2.叶洲村干部严重失职。8个月来胡家渡由未成年的孩子经营摆渡,村干部视而不见,不闻不问,无人劝阻,村委会将渡口承包给胡某一,每年提成330元,却不负责安全管理,以包代管,一包了事。
3.安平乡政府对胡家渡的长期失控情况,放任不管。对这一历史上早已存在的民间渡口,不登记造册上报。1988年9月,配备了乡镇船舶管理员,l0月党政联席会议又决定将乡镇船舶管理员抽调到江沙指挥分部从事江沙管理工作,使安平乡水上安全管理再度陷入无人管理的状态。
4.县钟仓交管站按月收取该渡船的管理费,但从未认真地对该渡口及渡船进行过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5.县航管站对自己辖区内长期存在的这条无证无照渡船,不积极与乡政府联系,采取有效措施,而是放任不管,未起到安全管理监督作用。
6.县政府在交通管理中,只抓了大的,忽视了小的,注意了在册的,遗忘了未申报的。该渡口没有受到县交通主管部门的重视,也未列入渡口更新改造计划。由于长期不检查,不监督管理,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的纠正,违章冒险航行,无人制止。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1.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胡某一,由公安部门收容审查,并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事故的其它责任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理。
四、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要进一步落实县、乡(镇)政府管理乡镇客渡的责任。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在港航监督机关办理“船舶检验证书”,“船员(渡工)证书”,标定“船名牌”,勘划“载重线”,并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否则不得从事客渡运营。而胡家渡口所在她的地方政府,未尽到职责,使该渡口长期放任自流,无人管理。各级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要认真吸取教训,按照有关规定,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渡口进行清理整顿,将渡口纳入政府日常工作管理的一部分,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2.渡口渡船承包,一定要落实责任制。胡家渡口在承包中,只包了经济责任,而未落实安全责任制。渡工从不参加安全考核,乡(镇)政府而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对渡口放任自流,在这种情况下,渡运安全自然没有保障。
3.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渡口安全的监督管理。对渡口安全监督管理是国家赋予交通部门的职责,胡家渡口虽然地处偏僻,但交通管理站只管收取管理费,不对其进行安全管理监督。各地交通部门应改变这种“只收费不管理”的状况,切实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制止违章渡运,对严重违章者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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