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60年8月8日17时30分,青岛棉纺织三厂职工乘坐的一辆汽车的油箱被撞着火,造成伤亡45人,其中死亡21人,重伤20人,轻伤4人。
棉纺织三厂,8日组织职工下乡除草种菜,分乘借用来的汽车,其中有一辆汽车乘坐职工41人,当汽车行驶到墨城南7千米青烟公路的丁字路口时,从干路左侧支线上开来海军后勤部的两辆卡车,前一辆安全驶过,后一辆在丁字路口左转弯进入干线公路时,撞在三厂职工乘坐汽车的油箱上,油箱当即破裂引起大火,火随汽油飞溅烧在乘车的职工身上。由于火势凶猛,加之当时东南风大,助长了火势迅速漫延。因受伤职工均坐在汽车中,又无灭火知识,遇此突发灾难不知所措。事故发生地点恰在距城7千米左右的公路上,当时公路上车辆和行人稀少,扑救困难。汽车上的人全部被烧伤,汽车司机4人,因抢救伤员也被烧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这次汽车相撞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海军后勤部的汽车,在由支线开往干线公路时,司机违章行驶造成的,没有执行文线公路汽车要礼让干线公路汽车先行的规定,车速快导致两车相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