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3日16点38分左右,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凤凰至大兴公路堤溪大桥整体垮塌。现场共有152人作业,88人脱险(其中22人受伤),64人遇难。
堤溪大桥是省二级公路桥,桥身长328米、宽13米、高42米,为4孔石拱桥,每孔跨度65米。2003年6月省交通厅对初步设计做了批复,2004年6月开工建设。业主为湖南省公路局,设计单位为湖南省华罡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为湖南省路桥集团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公司。2005年3月进行了地质补充勘探和修改设计。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分析,造成事故的主要疑点集中在:
一是施工工期过紧,变更了主拱圈砌筑程序,拱架拆卸过早。为了“项目倒计时”抢进度,2007年6月20日主拱砌筑完成,成拱仅19天就开始卸架,养护期不够规定的28天。为抢进度,施工单位擅自改变砌筑主拱圈程序,降低了施工质量。
二是施工中发现地质情况较复杂,与原勘察资料对比变动较大。但是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补充勘探,只做了简单处理。
三是主拱圈砌筑质量差。砌筑块石规格不符合要求,主拱圈内含有片石,砌筑的砂浆和混凝土不饱满、有空洞和空隙,砂石含土量高。
四是工程管理混乱。忽视质量管理。施工单位的一些变更没有通过设计,也未告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人员不足,对发现的问题也没有及时向上级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反映。设计单位没有按规定派驻工地代表。工程分包单位多,由湖南省路桥集团公司七公司和7个包工队施工。
下一步,一是要彻底查明导致大桥垮塌的直接原因。调查组将对上述疑点逐一调查。在取得样品实验检测结果、地质勘察结果、复核测量结果等数据和复核计算的基础上,查阅有关技术资料,进行取证和分析,找到导致桥梁整体垮塌的直接原因。二是要查清管理问题,认定事故责任。从立项审批、地质勘探、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管理6个方面,全面进行调查。在搞清楚以上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其他深层问题,认定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是总结吸取事故教训,认真排查治理在建桥梁的安全隐患。堤溪大桥垮塌之前就存在重大隐患,但是没有排查,没有发现,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结果酿成大祸。据了解,国家安监总局已会同交通部、建设部联合发出通报。交通部已布置对各地桥梁(包括新建、在建桥梁)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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