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情况
1996年8月11日17时40分,北京西便门立交桥南侧国家经委二期工程工地,A座主体结构南侧的可分段式整体提升脚手架从44.3米高处坠落,造成一起8人死亡,5人重伤,6人轻伤的特大因工伤亡事故(包括一名地面人员)。
事故发生的过程及原因并不复杂。该工程由北京建筑工程公司总承包,外装修工程采用可分段式整体提升脚手架施工。可分段式整体提升脚手架单项工程分包给某部队工程队负责施工。8月11日,A座的可分段式整个提升脚手架需从13层降至12层,下降高度为3.5米,现场作业人员在即没有工长和安全员到现场检查确认,也没有清退架上施工人员的情况下,盲目进行降架作业。17时40分,由于14层17#承重螺栓安装不合理,造成螺栓变形,1744、18#螺栓相继断裂;脚手架使用材料重量超过设计重量,加之架上操作人员的负荷,使得其承重螺栓长时间处于超载状态,进而造成南侧的十条承重螺栓全部被切断,南侧架体自44.3米高处坠落。
二.评析
专利技术缺陷、施工现场违章指挥、人站在正下降的脚手架下、施工设计方案不合理、下降脚手架前未清退架上的施工人员……管理上出现的一系列漏洞,使这起事故成为必然。事故,这一老生常谈的主题,每一次都给我们带来警示“事故猛于虎”,而自身管理上的弊病,无异于为虎作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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