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时间:2002年9月11日15日15时30分
事故地点:深圳市南山区
事故类别:触电
伤亡情况:死亡1人
事故经过:
2002年9月11日,因台风下雨,某工程人工挖孔桩施工停工,天晴雨停后,工人们返回工作岗位进行作业,约15时30分,又下一阵雨,大部分工人停止作业返回宿舍,25号和7号桩孔因地质情况特殊需要继续施工(25号由江××等两人负责),此时,配电箱进线端电线因无穿管保护,被电箱进口处割破绝缘造成电箱外壳、PE线、提升机械以及钢丝绳、吊桶带电,江××触及带电的吊桶遭电击,经抢救无效死亡。
直接原因:
(1)电源线进配电箱处无套管保护,金属箱体电线进口处也未设护套,使电线磨损破皮。
(2)重复接地装置设置不符合要求,接地电阻达不到规范要求。
(3)电气开关的选用不合理、不匹配,漏电保护装置参数选择偏大、不匹配。
间接原因:
(1)现场用电系统的设置未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
(2)现场施工用电管理不健全,用电档案建立不健全。
事故教训:
(1)加强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
(2)对现场用电的线路架设、接地装置的设置、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选用要严格按照用电规范进行。
(3)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包括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资料、用电工程检查纪录、电气设备试验调试纪录、接地电阻测定纪录和电工工作纪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