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时间:2003年11月24日17时40分
事故地点:深圳市盐田区
事故类别:触电
伤亡情况:死亡1人
事故经过:
某人力资源市场工程已接近完工,甲方向供电部门申请停电,以便项目改接正常供电线路。2003年11月24日下午16时20分,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将变压器的跌落式开关断开后即离开,施工场地随即断电,现场电工改装电缆。此时变压器的二次侧断电,但是一次侧仍然带电。17时30分,杂工班领班杨××误认为变压器整体已经停电,为赶工期擅自带领另外两名杂工准备拆除变压器的防护竹架。
杨××首先爬至防护架顶部触及变压器一次侧的高压电,当即被击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直接原因:
(1)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在未确认变压器整体断电的情况下,为赶工期冒险蛮干。
(2)供电部门未按要求切断工地的整个高压送电线路。
间接原因:
(1)甲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与供电部门缺乏有效沟通。
(2)变压器周围无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3)现场用电安全管理不到位。
事故教训:
(1)加强工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冒险蛮干行为。
(2)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加强工人劳动纪律教育。
(3)变压器等供电设施应有明显警示标志。
(4)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应加强与供电部门的沟通协调。
(5)监理单位应加强现场监理工作,对重要工序、重要部位实施旁站监理,制止施工违章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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