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1、2004年6月,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大楼主体正在施工。主楼前的二层门庭式结构框架已建完,并被作临时工地伙房。建筑公司把楼前许多开挖的下水管道等用铲车推土填平。
2、6月23日,工长徐某调来一台吊车放在门庭前,配合主楼正面吊运材料。
3、因为门庭位置较远,起重司机韩某将吊杆伸杆到头并且趴杆角度也到限位。当吊起一笼角钢基座时,吊车前两支脚地面突然下陷,失去重心的吊车前翻。
4、吊杆砸在门庭框架上,横梁被砸成V这字形,楼板塌坍,两名做饭女士受重伤。
原因分析
工长派工时未做交待,韩某不知车位处是回填管沟未夯实。起重作业中吊杆伸杆及角度都已到限位,虽勉强可吊,但重力都集中在车前部。当吊物负重后,支在回填管沟土的前支腿压塌地面,导致吊车失重前翻,砸塌门庭。工地管理混乱,违章使用未彻底建完的房舍作伙房,造成事故伤人。
防范措施
1、移动式汽车起重机起吊前的定位,四支脚必须架在夯实稳同平坦的地面。
2、起吊作业中,吊杆角度和伸杆都应留有一定限量,严禁超限位使用。
3、起重作业前,工地负责人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
4、加强管理,未彻底建完的房舍严禁住人或安排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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