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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官兵救火液氯中毒事故

1996年5月5日,江西省某市环城四路废品收购点门口,发生一起救火中毒事故,参与救火的15名消防官兵不幸中毒,由于抢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
  
  5月5日下午,江西省某市环城四路废品收购点门口一只液氯钢瓶发生泄漏,喷吐的黄色雾状氯气威胁着周围群众的生命安全。接到报警后,消防一中队迅速赶到现场,立即疏散周围群众。为防止爆炸,将冷水浇向钢瓶。几名血气方刚的战士顾不上考虑自己的安危,冒险冲上去想堵住泄漏的瓶口,但连续3次都没有堵住,后来在带着防化装备的市矿山救护队专业人员协助下,才将泄漏的液氯钢瓶安全转移到郊外空旷处。险情终于被排除,但有15名消防官兵却因氯气中毒而住院治疗,由于抢救及时,没有发生人员伤亡。
  
  事故分析:
  
  这起15名消防官兵中毒的原因,主要是对氯气不了解。氯气是一种强腐蚀性剧毒气体,当空气中氯气体积浓度达到0.085%时,人吸入后会在数分钟内死亡;吸入少量的氯气会使鼻子和喉头黏膜受到刺激,引起喉部、肺部水肿,胸部疼痛和咳嗽。《氯气安全规程》规定抢修、救护人员必须佩戴有效防护面且。同时,《氯气安全规程》还规定严禁在泄漏的钢瓶上喷水。这是因为氯气能溶解于水,在常温下1个体积的水能溶解2倍体积的氯气,溶解的氯跟水反应,生成盐酸和次氯酸并放出大量的热能。盐酸和次氯酸也是一种强酸,吸入呼吸道数滴即可致人死亡,皮肤接触立即被腐蚀。盐酸还会腐蚀钢瓶,放出氢气;次氯酸受阳光照射又会分解成盐酸和放出氧,氢氧混合气体通明火后极易发生爆炸。因此,向泄漏的氯气钢瓶浇水,不仅起不到降温作用,反而促使钢瓶升温,增加钢瓶爆炸的危险和形成有毒、腐蚀性强的盐酸,使抢救人员面临更大的危险。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很值得我们反思。如果加强管理,存有液氯的钢瓶就不会进入废品收购站;如果氯气钢瓶在报废前能采取措施,将瓶中剩余氯气通人重碱溶液,使之中和反应生成无毒的盐类,就不会发生氯气泄漏事故;如果不是消防官兵和矿山救护队及时赶到,就有可能造成更严重的伤害;如果消防官兵多一点防毒知识,就有可能避免发生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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