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66年11月29日10时,北京市煤气公司朝阳区某高中压煤气调压站进行试验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1人,经济损失10万余元。
北京市煤气公司煤气管理处技术组,为了革新一种煤气调压器,在已经做过空气调整试验后,决定在朝阳区某高中压煤气调压站进行试验。参加试验的有技术人员许副组长等4人,以及工人唐某等2人。在试验过程中发现调压站内的进出闸门关闭不严,不能有效地切断气流,革新的调压器不能安装在管道上、决定对闸门加盲板,又因法兰最下面的一个螺栓没有拧开,盲板加不到位,室内充满煤气,操作人员几次冲到室内抢修,因没戴防毒面具而中毒昏倒。就在紧张地撤离现场时,突然“轰”的一声巨响,室内煤气爆炸、起火,将煤气调压站和相临值班室的墙壁全部崩倒,屋顶水泥屋板坠落,造成了在场人员全部伤亡,经济损失严重。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煤气公司煤气管理处技术革新小组的有关人员,对试验站的设备情况不摸底,不很了解,在试验前没有仔细检查煤气总进口截门的关闭状况。
2.在试验过程中,泄露出的大量煤气充满室内,煤气遇到煤气调压站采暖火墙的点火口处的明火,引起煤气大爆炸。
3.煤气管理处技术革新小组,对试验改装的具体操作方法,以及安全防护措施没有进行认真的研究,操作工具不全,更没有准备防毒面具等应急措施,试验中发生了意外,操作人员慌乱紧张,撤退措施不及时有力,结果在场人员全部遭到了伤亡。科学试验要有科学性,违反科学规律,没有安全防范措施,这种事故血的教训是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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