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颜色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4.18”钢水包倾覆特大事故案例

  2007年4月18日 7时53分,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钢水包倾覆特大事故,造成32人死亡,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866.2万元。

  一、事故企业概况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是一家以民营资本为主的股份制企业,法人代表为高峰。该公司位于铁岭市清河区向阳街,注册资金800万元,其中高峰个人出资600万元,控股75%;铁岭市清河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出资200万元,持股25%。

  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炼钢车间于2006年9月投产,生产规模为年产钢14万吨,主要产品包括轴承钢、模具钢、易切钢、不锈钢等100多个钢号的锻造用钢锭。主要工艺流程为:30t EBT电弧炉gLF钢包炉gVD真空炉g铸锭g退火g精整。炼钢厂房内的主要设备有:长春电炉厂生产的EBT电弧炉和LF钢包炉各一座;西安秦翔科技公司生产的VD真空炉一座;80t、50t、30t、10t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各一台;12t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2台。

  事故所在的炼钢车间下设甲、乙、丙3个工段和独立的机械、电气检修班组,3个工段实行三班两倒,每个工段连续工作12小时。 4月18日 事故发生时,丙工段当班,甲工段准备接班。

  二、事故经过

  当钢水包位于浇注台车上方,包底距地面约 5.5m ,开始下行作业时,由于电气控制系统故障,驱动电动机处于失电状态,而制动器仍通电打开,重达60t的钢水包失去控制,迅速下坠,高速转动的电动机和传动系统发出异常声响。当司机发现钢水包下降异常时,将操纵手柄打回零位,制动器开始抱闸,但由于制动力矩严重不足,钢水包下降惯性较大,导致钢水包继续失控下坠,在距地面约 2.0m 处,包底猛烈撞击浇注台车的框架梁。撞击后,浇注台车往东南方向偏移,钢水包往西偏北方向倾覆,包内近30t约 1590℃ 钢水涌出,冲向约 6.0m 外的真空炉平台下方工具间,造成正在工具间内开班前会的30名接班工人和1名车间副主任当场死亡,当班作业人员中1人当场死亡,6人重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1.电气控制系统故障及设计缺陷导致钢水包失控下坠

  起重机电气控制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下降接触器控制回路的一个联锁常闭辅助触点锈蚀断开,上升、下降接触器均失电,电动机电源被切断,失去电磁转矩,而制动器接触器仍在闭合状态,制动器不抱闸。

  起升控制屏的线路存在制动器接触器线圈有自保回路的重大缺陷,当上升接触器或者下降接触器接通后,制动器接触器闭合并自保,不再受上述二接触器的控制,制动器仍维持打开状态,不能自动抱闸,钢水包在自身重力作用下,以失控状态快速下坠。

  2.制动器制动力矩不足未能有效阻止钢水包下坠

  当主令控制器回零后,由于两台制动器的制动衬垫磨损严重,制动轮表面均有不同程度的磨损,并有明显沟痕,事故单位未对其进行及时更换和调整,致使制动力矩严重不足,未能有效阻止钢水包继续失控下坠。

  3.班前会地点选择错误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据调查,班前会地点原本是由立柱和VD真空炉平台构成的开放空间,2006年11月在各立柱间砌起砖墙,形成房间,用作临时堆放杂物的工具间。该工具间离铸锭坑仅 7.0m 、长期处于高温钢水危险范围之内,没有供人员紧急撤离的通道和出口,北面窗户又被墙外的多个铁柜挡住。2007年春节后,各工段逐渐将此工具间作为班前会地点。钢水包倾覆后,正在工具间内开班前会的人员无法及时撤离,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二)间接原因

  1.起重机选型错误

  根据AQ2001-2004《炼钢安全规程》第 8.4.4 条的规定,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应使用带有固定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铸造起重机的主起升机构为双驱动系统,且每套驱动系统有两套制动装置,当一套驱动系统出现故障时,另一套系统可完成一个工作循环。铸造起重机一般有4根起升钢丝绳,当任一根钢丝绳断裂时,能将钢水包安全放下,其安全可靠性要明显高于通用起重机。而事故起重机却是安全可靠性等级较低的通用桥式起重机。

  2.检测检验机构未正确履行职责

  铁岭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的检验人员在炼钢车间主厂房内,按照通用桥式起重机的检验标准,对用于提升钢水包的事故起重机进行了检验,且在图纸资料不全的情况下,仅用1个多小时就完成了全部检测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合格的报告,导致事故起重机在运行条件不符合的情况下运行。

  3.制造厂家超许可范围生产

  事故起重机由开原市起重机器修造厂生产,该厂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资质为生产20t及以下通用桥式起重机,不具备生产80/20t通用桥式起重机的资质;事故起重机电气系统设计有缺陷;未向事故单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造成设备运行、维护缺乏依据。

  4.事故单位建设项目设计不规范

  事故单位炼钢项目仅土建厂房委托吉林冶金设计院设计,其余部分均无正规设计,无法正确进行设备选型;在土建厂房设计委托中提供的依据不正确,如委托资料为50t吊车,实际建设采用80t吊车。

  5.起重机司机缺乏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起重机司机缺乏必要的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训练,对起重机的基本性能缺乏了解,未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手段和程序,致使其在发现钢水包的下降速度异常时,将主令控制器回零,未切断起重机电源。

  6.设备日常维护不善

  事故单位在没有起重机相关图纸、资料的情况下,由维修工凭经验进行日常设备维护,维护内容和要求均不能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如制动器制动衬垫磨损严重,未及时更换;制动器电磁铁拉杆行程不足,未及时调整;制动轮表面磨损严重;主钩卷筒上的钢丝绳绳头固定压板严重松动;控制屏积尘严重,触点锈蚀,等等。

  7.机构不健全,管理混乱

  事故单位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不健全,现场管理混乱。员工培训不力,起重机司机无证上岗现象严重,员工安全意识薄弱,缺乏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8.生产组织不合理,关键岗位工作时间过长

  炼钢车间采用三班两倒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12小时,时间过长。

  四、防范措施

  (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检测检验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二)冶金企业要重点加强对起重机等关键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健全维护保养制度,完善维护保养记录,防止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三)冶金企业要针对冶金生产工艺链长,高温高压、有毒有害因素多的特点,认真开展危险辨识工作,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加强监控。

  (四)冶金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要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建设项目要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切实把好工艺设计和设备选型关,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程度。

  (五)冶金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责任编辑 :forest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