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故概况及经过
小南头煤矿是山西省大同市南效区小南头乡七个村中五个村投资联办煤矿。1986年9月经省煤资委以晋煤资字(86)第140号文批准,又于1989年12月以采证字(89)第D11021号换发了新的开采证。井田面积O.736平方公里,地质储量121万吨。1986年10月开始建井,1988年9月见12号煤层,属于基建矿井。
该矿井的开拓方式,主副斜井各一个,主斜井长640米,倾角20度;副斜井为540米,倾角为25度。年生产能力9万吨。瓦斯等级未鉴定,参照四邻煤矿,按高沼气矿井管理。煤尘有煤炸危险,顶板有冲击地压危险。
1990年3月27日,矿长碰头会决定架402巷铁质风桥,28日施工;同时将401巷第一贯眼处的局扇向里移至第二贯通眼处。29日10时至15时停电,井下照常施工作业,30日6时风桥架通,风桥内安装辅扇。
3月30日早班,事故当班代班长在班前布置生产任务后,带领当班28名工人于7时全部下井,分别在四个掘进工作面进行作业。7时30分,在402巷发生了局部瓦斯煤炸事故,死亡25人,经济损失严重。
二、 事故原因分析
局部通风管理不善,风流短路,风桥断面小又被堵塞,401局扇安装位置不合理,造成瓦斯积聚;加之电钻插销电源线接反,带负荷插入插销,产生明火,引起瓦斯爆炸,是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29日瓦检员漏检,事故当班又没有进行安全检查,工人进入工作面冒险作业,是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改变井下局部通风系统,没有施工方案。虽然有几条措施,也未在工人中贯彻落实,风桥竣工后,没有验收就安排生产,生产管理混乱。该矿井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在没有正式设计方案,资金不落实的情况下,盲目施工是这次事故的客观原因。
三、 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系统要正规,通风系统的设施的施工要有方案和措施,严格工程的检查验收制度。局扇安设要符合规定,防止造成循环风。
2、加强瓦斯管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巡迥检查制度,不得空班漏检和擅离职守,报表必须经矿长审阅签字。
3.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素质,特别是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要掌握一定的煤矿生产知识,否则不准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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