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情况
1996年5月13日,门头沟区某乡镇联营煤矿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22岁的外地农民工邓某在进入巷道内刚刚支护起来的口子里外门柱清煤时,顶帮煤塌冒,将其拥倒,埋在下面窒息,扒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隐患是死者上一班的同乡们留下的。早班人员拿口子时,将里外门柱两对柱脚撤掉,还未扣上拍子,这时下班时间已到,按照煤矿的规定,当班矿工应将活干完再走。恰好这天早班的班长与来接班的中班班长是亲兄弟,于是便把未干完的活向其简单交代一下便下班了。
如果该班能够按照交代下来的任务继续把活“茬”做完,事故隐患也就排除了,然而此时在该处留下的一堆残煤,完全将事情的发展推向了反面。按照矿上的规定,矿工推出一车煤将获得5.5元的收入。几个人当即装出了三车煤,还剩一部分,有的人开始修理大巷中的棚子、划帮、砍拍子,正当邓某独自推车进入到留有隐患的里外门柱内清煤时惨剧发生了……。
二.评析
留下了事故隐患,造成顶部煤与岩层移动,经过五六个小时以后,中班接班后又没有仔细检查顶帮安全情况,导致侧面来压,顶帮冒落埋人的后果。而死者身为安全员,与同伴一起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忽视自我保护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由于煤矿的劳力其主要来源是外来农民工,他们对经济利益反应比较敏感,相反在安全意识上比较淡漠,一见可以挣钱的机会,就拼命冒险争着干,这样引发人身伤害事故灾害的机率就提高了。所以有关企业各级领导对他们要经济进行防止重利而轻安全的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