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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长山热电厂“2·25”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16年2月25日14时15分,大唐长山热电厂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60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和松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蒋超良等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松原市委书记李相国、市长高材林第一时间对事故处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安全监管局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进行督导。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松原市政府成立了由副市长韩良任组长,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公安局、监察局、发改委、工信局、总工会和相关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检验检测、调查取证、专家技术原因分析和论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概况。

  大唐长山热电厂始建于1969年5月,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山镇境内,隶属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佘铁南,职工1659人,总资产36.1亿元,在役机组2台,总容量86万千瓦, 其中66万千瓦1#机组运行,主要为吉林省西部电网供电及长山镇部分居民供热。

  (二)相关设备情况。

  1、1#机组C磨煤机。

  (1)磨煤机组成:MPS磨煤机由减速机、磨盘、磨辊(3个)、磨辊支架、加压装置、进风道、粗粉分离器等装置组成。

  磨煤机的三个磨辊固定在磨辊支架上,通过液压装置调整磨辊作用在磨盘上的压力,为磨煤机提供碾磨力。磨煤机入口一次风道将一次风引至磨盘下部,经磨盘周围的喷嘴环喷出。一次风经预热器加热后送入磨煤机,对磨煤机内的煤粉起干燥和携带作用,在磨煤机入口一次风道上设有冷、热风气动插板门,对一次风道起开关作用,冷、热风气动插板门正常工作时在DCS上进行远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以在位于一次风道侧上方6.9米平台就地控制箱上操作。在磨煤机冷、热风气动插板门后方设有冷、热一次风调节挡板,控制磨煤机的进风量。

  (2)工作原理:磨煤机驱动电机经减速机减速后,带动磨盘以29.1r/min的转速转动。煤经给煤落入磨煤机磨盘中间位置,在离心力的作用下,甩到磨辊的下面,通过磨盘与磨辊的碾压,将煤磨制成煤粉。煤粉在离心力的作用下被甩到磨盘外侧,在磨盘周围的喷嘴环处同一次风进行混合,并在一次风的作用下,经磨煤机上部的粗粉分离器进行分离,不合格的煤粉重新回到磨煤机进行磨制,合格的煤粉送入锅炉燃烧。

  (3)磨煤机一次风道插板门及调节挡板的就地操作。

  磨煤机冷一次风气动插板门通过在炉侧6.9米平台冷一次风气动插板门控制箱上的按钮开关控制。

  磨煤机热一次风气动插板门通过在炉侧6.9米平台热一次风气动插板门控制箱上的按钮开关控制。

  磨煤机热一次风调节挡板通过设在一次风道上部的执行器手轮进行手动控制。磨煤机热一次风调节挡板能够由单控室进行远程操作。就地没有电控装置。可以通过设在一次风道上部执行器内的阀门定位器进行气动就地操作。

  磨煤机冷一次风调节挡板不能进行就地控制。

  (三)1#机组C磨煤机定期检修有关情况。

  2016年2月4日,大唐长山热电厂1#机组C磨煤机运行3010小时,需进行定期检修。检修维护部锅炉车间制粉班技术员刘军制定检修计划,并按照工作流程上报设备管理部副主任胡晓辉审核,经副厂长李业盛批准,计划于2月23日至25日进行检修。

  2月22日,设备管理部锅炉专业点检长任兰玲、点检员张辉、检修维护部锅炉车间专业工程师张广浩编制1#机组C磨煤机内部检修方案,并按照工作流程逐级上报至设备管理部主任吕凯军审核,经总工程师白卫东批准执行。

  2月23日上午检修维护部锅炉车间制粉班C磨煤机检修工作组原工作负责人张艳秋到发电管理部办理了《热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R116020212006)(见附件1)。11时,设备管理部锅炉巡检张金明、锅炉司炉杨永涛按《热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的规定,从大唐长山热电厂设备管理部标准票库中提取《热力机械操作票》(R16020125023)(见附件2),并按照C磨煤机停运方案及工作票各项工作措施逐项落实。12时,经运行许可开始检修施工,张艳秋组织制粉班检修工陈志刚、彭启、刘敬国拆解螺栓、保温,打开C磨煤机人孔法兰门,对C磨煤机、热一次风道进行通风等工作。15时30分,张艳秋同设备管理部点检员张辉进入C磨煤机进行检查,检查发现C磨煤机定心支架开焊,决定与之前在运行中发现的热风道内焊口开焊、热一次风气动调节挡板轴密封压盖盘根故障,一并修理。

  2月24日7时30分,检修维护部锅炉车间召开早平衡会,制粉班班长李德玉作为C磨煤机检修工作现场总负责人对制粉班内检修工作任务进行分配。李德玉向锅炉车间主任刘立明提出申请,要求两名焊工参加作业,焊接班派王洪亮、谭哲负责热风道补焊作业;锅炉车间制粉班检修工陈志刚、张大明、马晓雷负责更换热风道上方压盖盘根,清理保温棉;制粉班检修工王子军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制粉班检修工彭启负责C磨煤机掏灰。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评估意见。

  (一)事故发生经过。

  2月25日上午,热一次风气动调节挡板压盖盘根轴密封更换结束,热风道补焊结束。

  13时20分,李德玉召开班前会,对下午工作进行安排。张艳秋到C给煤机检修工作组指导调整皮带跑偏;刘军联系发电管理部运行人员,调试C磨煤机入口热一次风气动调节挡板;陈志刚、马晓雷、张大明清理热一次风道上面的废弃保温棉,并配合调试热一次风调节挡板;彭启对C磨煤机插板门滑道掏灰;锅炉车间焊接班焊工王洪亮、谭哲接受热风道内焊口验收;王子军担任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李德玉对热风道内焊接部位验收。

  13时30分,刘军电话联系发电管理部集控运行单元长杜宝,要求通知热控人员到现场对C磨煤机入口热一次风气动调节档板进行调试。杜宝用电话通知热控工程师站,值班人员李军接到杜宝电话后,通过电话请示主检修工杨宝明,杨宝明让李军到现场去看看。

  13时40分,李军到达调试现场,张大明问李军:“你是来负责调节热一次风调节门的吗?”李军说:“是”,张大明说:“热一次风气动调节挡板处于开启状态,你将热一次风气动调节挡板关一次再开一次。”说完后,张大明就到热风道上方清理保温棉去了。随后李军从锅炉零米处走到6.9米平台热一次风气动插板门就地控制柜处。此时,锅炉检修人员已将施工脚手架搭设完毕,李德玉和焊工王红亮、谭哲,准备进入磨煤机热风道内进行作业,王子军在热风道外监护。李军到达6.9米平台时,因就地操作柜门锁扣打不开,返回零米处向彭启借螺丝刀时,李德玉在旁边说螺丝刀在G磨煤机附近的工具箱内。彭启在C磨煤机电机处找到工具箱钥匙,同李军一起到G磨煤机处取螺丝刀,李军拿到螺丝刀后离开,彭启返回。李德玉驾驶叉车将彭启抬到热风道掏灰孔处清理积灰。李德玉、王洪亮、谭哲于14时13分进入C磨煤机热风道内。

  14时15分许,李军返回到6.9米平台就地操作柜处,用螺丝刀打开热一次风气动插板门就地控制柜门,将控制柜内“远控/就地”开关切换到就地位置,并按电磁阀启动开关,第一次按下按钮没有反应,第二次按下还没有反应,就到6.9米平台栏杆处向在热风道上的张大明喊话,问调节挡板动没动?张大明用脚踹了踹调节挡板链接曲柄,挥手表示没有动。李军又将挂有“有人施工,禁止操作”警示牌的热一次风气动插板门控制气源动力阀门打开。此时,热一次风气动插板门被就地开启,309℃热风以6KPa的压力喷入管道内检修作业空间,热风道内3名作业人员被卷入C磨煤机入口支架底部,经救援抬出后确认死亡。

  (二)应急处置情况。

  14时15分,1#机组锅炉主值张宽从DCS画面上发现C磨煤机温度曲线发生变化,立即将挂锁的热一次风气动插板门解锁,远控操作关闭热一次风气动插板门,盘上状态显示插板门指示灯为半红半绿的状态,表示这个门没有关上,立即向运行单元长杜宝报告,杜宝立即启动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向厂领导逐级报告,厂长佘铁南赶到事发现场立即启动大唐长山热电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见附件3)组织应急救援,安全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防保障组等各救援组立即到位,全力组织救援。并分别向松原市、前郭县两级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市政府接到报告后,市政府副市长韩良、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金立生立即组织安监局有关工作人员于16时32分赶到事故现场,前郭县委书记宝音太、县长图门、副县长施朋友和前郭县安监局也赶到事故现场。现场成立临时调查组并作出6点工作指示。

  总工程师白卫东负责组织现场抢险并协助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副总工程师刘斌、吕凯军组织现场救援和隐患排查,防止发生次生事故。白卫东组织人员(彭启、迟亮等人)用消防水对热一次风道内降温,关闭热一次风插板门,措施无效。(原因:1、热一次风插板门就地气源控制门处于关闭状态,远控\近控开关在近控位置;2、事故发生后经检查热风喷出后部分控制电缆过热绝缘破坏短路;所以当时远控、近控操作无效)14时45分,运行人员手动MFT停炉。同时锅炉车间主任刘立明组织人员破拆热一次风道保温,张艳秋等人用火焊破拆热一次风道,15时40分,人员进入热一次风道,抢救被困人员,16时55分将被困三名检修人员全部从C磨煤机中救出,经确认,三名检修人员已经死亡。3名死者遗体被送至前郭县殡仪馆。副厂长雷立群负责伤员救治及安抚家属工作,家属安抚组分成三小组,每个家庭一组人,全力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思想政治工作部与地方政府积极配合做好舆情引导和监控。18时开始,发电管理部、设备管理部、检修维护部热控车间开始配合松原市安全生产专家到现场做相关试验,分析事故原因。18时20分,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果树平、党组书记副总经理王立岩,副总经理陈延平、安全生产部主任陈耀茹及时赶到现场,部署事故调查、恢复生产、善后等工作。26日2时,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金耀华连夜赶到,召开会议。

  (三)经事故调查组应急评估小组评估,大唐长山热电厂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法和应急措施是及时有效的,没有发生次生事故。(见附件4)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一)事故造成3人死亡。

  1、李德玉,男,48岁,检修维护部锅炉车间制粉班班长,死亡原因:灼烫死亡。

  2、谭 哲,男,30岁,检修维护部锅炉车间焊接班高压焊工,死亡原因:灼烫死亡。

  3、王红亮,男,29岁,检修维护部锅炉车间焊接班高压焊工,死亡原因:灼烫死亡。

  (二)直接经济损失46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大唐长山热电厂1#机组C磨煤机检修过程中,由于热控检修人员李军违规操作,打开热一次风管道插板门气缸气源阀门及控制气缸气源的电磁阀现场就地控制按钮,将原关闭的热一次风管道插板门打开,使309℃热风以6KPa的压力喷入管道内检修作业空间,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得不实。管理不严格,存在严重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不全面、安全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1)检修作业违章指挥、违规作业。

  检修维护部锅炉车间制粉班班长李德玉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GB26164.1-2010)第4.4.13的规定,在检修工作票未收回、作业人员未撤离工作地点,项目没有最后完成情况下,安排刘军与发电管理部运行人员联系,对C磨煤机入口热一次风气动调节挡板调试;发电管理部集控运行单元长杜宝没有按设备试运规定组织运行、热控、检修“三方”人员进行设备试运的相关工作;热控车间主检修工杨宝明,接到李军电话请示后,让李军1人到作业现场查看,没有向班长报告;锅炉车间制粉班检修工张大明现场要求李军对热一次风气动调节挡板进行调试工作,严重违章指挥;李军1人到现场后,运行、热控、检修“三方”人员到场的情况下,6.9米平台,李军作为热控检修工无权对热一次风气动插板门就地操作柜内按钮进行操作,严重违反工作程序,超越岗位职责,严重违章作业。

  (2)企业检修作业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不够,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现场管理混乱,检修人员不熟悉现场工作情况,企业对此次检维修作业危险因素辨识不够,没有按规范要求采取有效隔断气缸气源及切断电磁阀执行机构电源的安全防范措施。

  (3)企业相关部门没有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GB26164.1-2010)第4.5.1的规定对检修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电管理部、设备管理部是确保工作票正确实施的最终责任部门,在设备检修、设备调试中监督、执行不到位;检修维护部在设备调试过程中,未按职责开展工作;安全监察部对作业现场全过程监督不到位;设备管理部及检修维护部检修维护作业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到位。

  (4)隐患排查不深入,安全制度不完善。大唐长山热电厂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对工作票没有进行认真分析,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没有将有效隔断气缸气源及切断电子阀执行机构电源纳入工作票的重要内容。

  (5)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不到位,安全培训督促检查不落实。没有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GB26164.1-2010)第3.3.2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人员调整岗位没有及时全面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使操作人员对相关工作环境和设备设施不了解,未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人力资源部履行安全培训督促检查职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2、属地监管能力弱,监管质量不高。

  (1)前郭县政府虽然按照网格化要求对属地内的企业进行了明确的划分,但对属地长山镇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前郭县经济商务局监督、指导不到位,使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深度不够、质量不高。

  (2)前郭县经济商务局按照网格化要求,将大唐长山热电厂列为监管的A级生产单位,作为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执法检查计划,在检查大唐长山热电厂时,没有进入企业内部,未留有执法痕迹记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1、事故类别:灼烫。

  2、事故性质:经调查组调查认定此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认定和处理建议。

  大唐长山热电厂存在检修作业严重违反操作规程,调整岗位人员岗位技能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不清,主管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部门职责不清,对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安监总局第13号令)第十五条第(一)项、《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吉安监管法规〔2016〕8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建议对该单位处以人民币55万元的罚款。

  (二)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1、李军,男,大唐长山热电厂检修维护部热控车间检修工,严重违反操作规程,超越岗位职责,违反工作程序,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李德玉,男,中共党员,大唐长山热电厂检修维护部锅炉车间制粉班班长,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在此次事故中负有现场领导责任,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李德玉在此次事故中已死亡,建议免予追究其责任。

  (三)建议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的人员(3人)。

  1、杜宝,男,大唐长山热电厂发电管理部1值单元长,违反操作规程,在检修作业票未收回的情况下,用口头方式联系热控人员到检修现场进行调试,在此次事故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2、刘军,男,大唐长山热电厂检修维护部锅炉车间制粉班技术员,违反操作规程,在未确认检修作业现场是否具备调试条件的情况下口头电话通知安排布置调试任务,在此次事故中负有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3、张大明,男,大唐长山热电厂检修维护部锅炉车间制粉班检修工,违反操作规程盲目配合,在没有确认三方人员是否到场后就配合热控人员李军进行操作,在此次事故中负有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四)建议给予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人员(17人)。

  1、李业盛,男,中共党员,大唐长山热电厂副厂长,是主管生产安全主要责任人,对于此次检修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点检定修改制推进缓慢,在此次事故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吉林发电有限公司给予李业盛撤职处分。

  2、白卫东,男,中共党员,大唐长山热电厂总工程师,作为检修工作票及检修方案审批人把关不严,对岗位调整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疏于管理,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吉林发电有限公司给予白卫东记大过处分。

  3、胡晓辉,男,中共党员,大唐长山热电厂设备管理部书记兼副主任,对此次检修方案工作票的制定、审核、执行管理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大唐长山热电厂给予胡晓辉撤职处分。

  4、刘丽春,女,中共党员,大唐长山热电厂检修维护部热控车间主任,未对岗位调整人员及时进行车间级技能培训,使其不熟悉本岗位操作,上岗操作,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大唐长山热电厂给予刘丽春撤职处分。

  5、刘立明,男,中共党员,大唐长山热电厂检修维护部锅炉车间主任,是车间主要负责人,对此次检维修作业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大唐长山热电厂给予刘立明撤职处分。

  6、佘铁南,男,中共党员,大唐长山热电厂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在此次事故中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安监总局第13号令)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规定,建议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吉林发电有限公司给予佘铁南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大唐长山热电厂厂长职务。

  7、张远达,男,中共党员,大唐长山热电厂党委书记,作为党委主要负责人,根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吉林发电有限公司给予张远达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大唐长山热电厂党委书记职务。

  8、刘英伟,男,大唐长山热电厂发电管理部主任,检修施工现场管理不力,对本部门职责及工作程序监督管理不严,在这次事故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大唐长山热电厂给予刘英伟记大过处分。

  9、吕凯军,男,中共党员,大唐长山热电厂设备管理部主任,在这次检修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大唐长山热电厂给予吕凯军记大过处分。

  10、张家琦,男,中共党员,大唐长山热电厂安全监察部主任,对安全监察不到位,对事故负有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大唐长山热电厂给予张家琦记大过处分。

  11、刘劲松,男,中共党员,大唐长山热电厂人力资源部培训管理岗位,对调岗人员岗位技能培训不到位,对事故负有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大唐长山热电厂给予刘劲松记大过处分。

  12、张宝元,男,中共党员,大唐长山热电厂人力资源部长,对调岗人员岗位技能培训不到位,对事故负有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大唐长山热电厂给予张宝元记过处分。

  13、周殿全,男,中共党员,大唐长山热电厂检修维护部主任,未能正常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对事故负有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大唐长山热电厂给予周殿全警告处分。

  14、滕志和,男,中共党员,大唐长山热电厂发电管理部单元值长,对事故负有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大唐长山热电厂给予滕志和警告处分。

  15、杨宝明,男,大唐长山热电厂检修维护部热控车间主检修工,违章指挥,在接到李军电话请示后,没有向当班班长报告,让李军一人到现场,对事故负有责任,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大唐长山热电厂给予杨宝明警告处分。

  16、李宝利,男,中共党员,前郭县经济商务局局长,是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负责人,对内设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职能督促指导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行业监管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警告处分。

  17、高海斌,男,中共党员,前郭县经济商务局安全科科长,是行业监管的具体负责人,没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大唐长山热电厂进行监督检查,没有进入企业内部,未留有执法检查痕迹记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在此次事故中应负行业监管直接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五)其他处理建议。

  1、建议前郭县委、县政府向松原市委、市政府做出深刻检查,要求从“2.25”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建议松原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前郭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从“2.25”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建议松原市安监局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前郭县安监局主要负责同志、监管科室长,要求从“2.25”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建议东北能源监管局对其吉林业务办履行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向松原市人民政府反馈。

  六、整改防范措施意见。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红线理念意识,强化电力生产和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大唐长山热电厂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GB26164.1-2010)标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认真开展作业场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分析执行工作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针对此次事故举一反三,今后检维修作业要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GB26164.1-2010)标准。对作业现场采取控制柜加锁、挂牌、控制柜上部加摄像头等安全管理措施;对电动门、气动门、插板门要增加锁紧装置及机械闭锁并有效隔断动力气源及切断控制电源等安全防范措施要规范信息档案管理,明确审批制度,同时留有痕迹。

  (二)大唐长山热电厂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发电管理部、检修主管部门确保工作票正确实施。安全监督部门要对工作票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要严格对责任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发电管理部要对作业现场严格进行监督检查。厂主管领导要对各部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按照“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建立清晰、明确、具体的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标准、安全工作流程、岗位责任清单。

  (三)大唐长山热电厂要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强对要害岗位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及转岗、调岗人员培训,强化“师傅带徒弟、以老带新”的管理理念,提高员工的风险辨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四)大唐长山热电厂要加强现场管理,杜绝三违现象。加强工艺纪律,强化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督,完善设备管理制度,界定管理界面,理顺工作程序。

  (五)大唐长山热电厂要加强应急管理及应急演练,做到事故现场处置应急方法及应急措施及时有效,重新修订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活动,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六)大唐长山热电厂装置复工要严格落实厂内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及松原市安全生产专家现场审核意见,制定专项应急处置方案。

  (七)大唐长山热电厂要针对此次事故举一反三,根据省、市“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文件要求,结合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认真开展隐患大排查和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加强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对一时整改不了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八)前郭县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本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有效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对属地内所有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履职尽责。更多电力安全事故案例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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