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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泉“2•19”盗采煤炭资源透水事故

  一、事故情况

  2013年2月19日凌晨2时许,阳泉市矿区麻地巷宿舍区7号楼北侧一非法采煤点因盗采国家煤炭资源引发透水事故,造成7名非法务工人员死亡。

  当时作业现场有12人,事故发生后,有6名作业人员升井脱险,还有6人被困井下。在案件侦查中,抓捕一人供出,还有与这个私开坑口井下相连通的另一个私开坑口有6人,其中5人撤出。抢险救援中证实,这个私开坑口中有1人被困。这样,2个私开坑口共有18人,透水后自行撤出11人,7人被困。

  经过40多个小时的排水、抢险、搜救,共排出1.2万立方米的水,但不幸的是被困7人全部遇难。

  二、直接原因

  在没有任何水文地质资料,不清楚井下周围古空老窑积水情况和没有任何防水、排水设施和措施,毫无安全保障的条件下,非法矿主私自安排人员冒险盗采国家煤炭资源,打通井下不明古空区积水,淹没井下巷道,导致事故发生。

  三、处理意见

  阳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平坦镇派出所协勤民警、阳泉市郊区平坦镇政府打击非法采矿巡查队小分队队员冀彦民等7名事故责任人员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7人均已判刑。

  对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打击非法采矿领导组组长雷永平,阳泉市国土资源局矿区国土所所长、打击非法采矿领导组副组长刘保平,阳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巡警大队大队长(现任郊区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张海明等11名事故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更多煤矿安全事故案例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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