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6日,山东省某市汽车修理厂,发生一起违反操作规程焊接油罐,致使油罐爆炸事故,造成一人被炸身亡,一人受伤。
一、事故经过
5月6日16时左右,某汽车运输公司司机林某某,开来一辆油罐车,要求修理。这辆油罐车从事成品油运输,还是一辆新车,跑了不到3个月,在运输过程中司机发现油罐的局部有些渗油,于是将油放空,并晾晒了一天后,来到汽车修理厂要求进行焊接补修。负责电焊工作的刘某某,经查看后,认为现在进行焊接有危险。可林某某不停劝阻,反复要求修理。刘某某没有办法,就试着进行焊接。他拿起焊把刚焊了一下,不料便一声巨响,油罐发生爆炸,强大的气流把一扇汽车门从路东抛到路西,刘某某被炸出几米外,当场死亡;林某某被炸伤。
二、原因分析
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焊工刘某某违规操作,在油罐车未经彻底清洗、置换,未作动火分析并且柴油浓度较高的情况下,冒险焊接,结果造成爆炸。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企业在安全管理上不到位,对于能否焊接,缺乏有效的技术检验方法和防范措施。
三、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在焊工应遵守的“十不焊割”的规定中,明确规定: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固体)的容器,未经用碱水等彻底清洗和处理消除火灾爆炸危险的,不能焊割。对盛装过汽油、煤油、柴油、烧碱、硫磺、甲苯、酒精等易燃物质的容器,要动火焊补前,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先将设备的放散管、人孔、清扫孔等一切孔盖都打开。再把设备内部的可燃及有毒的介质彻底置换出来。在置换过程中,要不断取样分析,直到可燃有毒物质的含量符合安全要求为止。在这起事故中,油罐车既没有经过清洗,也没有进行检验分析,焊工刘某某就匆匆忙忙作业,如果没有发生事故属于侥幸,发生事故则属于必然。
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一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将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细致并且具体化,同时明确汽车修理程序,作业人员不能随意接活。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采取一些科学方法、技术措施,能够对盛装过易燃易爆的容器进行检测分析,从而保证作业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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