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对工厂重要危险源及各种风险、危害实施有效控制,确保其符合管理方针、目标与指标的要求,以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的不断改进,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的控制。
3 职责
3.1安全管理处负责对运行控制的监督管理。
3.2生产分厂
a) 负责生产过程中重要危险源的运行控制。
b) 负责编制并提供相关控制文件和准则。
c)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装置的控制。
3.3 装备资源处负责生产设备,包括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和维修的控制。
3.4 能源处负责动力、能源系统危险源控制,以及能源及其消耗的监督
3.5 技术部门负责在设计阶段对产品、生产工艺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因素进行控制,对工厂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装置和技术改造设计进行控制。
3.6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危化产品贮存过程中重要危险源的运行控制。
3.7保卫部门负责工厂的消防和厂内交通安全的运行控制。
3.8各部门和各分厂负责本部门和各分厂的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
4 工作程序
4.1 工厂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与重要危险源相对应的运行与活动进行重点控制,对其可能造成重大风险影响的作业点,由安全管理处组织确定重要危险源控制点,相关部门根据重要危险源编制相应的控制文件,明确控制要求。工厂重要危险源见《重要危险源清单》。
4.1.1技术活动控制
A技术部门在设计过程中应在考虑新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设计的同时,安排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设施设备;
B在新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设计评审和验证阶段,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设施设备进行评审和验证;
C在工厂各类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设施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时,对工厂各类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设施设备的改造实施技术控制。
技术活动及相应记录,具体按照《产品开发和设计管理程序》(DM4.4.4)、《工艺开发和设计管理程序》(DM4.6.69)执行。
4.1.2采购活动控制
物资采购处作好原材料、危险化学品、劳保用品、安全用品、外购气体的工业气瓶、吊索具、电动(风动)工具、低值易耗品的贮存、发放的管理,防止倾倒、泄漏和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采购活动及相应记录,具体按照《采购管理程序》(DM6.1.21)、《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DM5.5.8)、《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DM5.3.35)、《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DM5.3.29)、《生产库房管理制度》(DM5.1.6)、《手持电动(风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DM5.3.37)、《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M8.6.1)执行。
4.1.3设备设施管理活动控制
4.1.3.1 能源处按照《能源管理制度》(DM5.5.5)、《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DM5.5.8)、《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M8.6.1)、相应《安全管理制度》、相应《《管理规定》以及各类相应《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对可能造成重大风险的锅炉房、空压站、制氧站、制冷站、配气站、配电房、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和燃气管道等生产和燃爆设备设施,采取相应措施,对设备设施管理和检修过程中的触电伤害、机械伤害、火灾爆炸、噪音排放重要危险源进行控制;
能源管理活动及相应记录,按照《能源管理制度》(DM5.5.5)、《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DM5.5.8)、《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M8.6.1)以及工厂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4.1.3.2装备资源处按照《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M5.4.14)、《设备使用管理标准》(DM5.4.2)、《设备维护管理标准》(DM5.4.3)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控制,建立特种设备档案。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对与设备相关触电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火灾爆炸重要危险源进行控制;按照《安全、职业危害防护设备管理制度》(DM5.3.31)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防护设备有效运转。
设备管理活动及相应记录,按照《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M5.4.14)、《设备使用管理标准》(DM5.4.2)、《设备维护管理标准》(DM5.4.3)以及工厂相关制度的要求执行。
4.1.3.3质量管理处按照《工厂放射安全管理制度》(DM5.3.36)对放射源、防护装置和射线检测活动进行控制,对射线伤害的重要危险源进行控制。
无损检测活动及相应记录,按照《工厂放射安全管理制度》(DM5.3.36)以及工厂相关制度的要求执行。
4.1.4生产活动控制
4.1.4.1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
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进行“五同时”管理,使安全生产符合“五同时”要求。
安全生产“五同时”活动及相应记录,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4.1.4.2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安全管理处按照《安全、环保措施项目实施办法》(DM5.3.26)加强安“安措、环措”项目的管理,确保“安措、环措”项目实施。具体执行《安全、环保措施项目实施办法》(DM5.3.26)。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活动及相应记录,按照《安全、环保措施项目实施办法》(DM5.3.26)规定执行。
4.1.4.3各生产分厂严格按照相应工艺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修订版2006)、各类相应安全管理制度、《设备使用管理标准》(DM5.4.2)的要求对生产过程中的机械伤害、触电伤害、起重伤害、火灾爆炸、高温伤害、噪音排放、废气粉尘烟雾排放等重要危险源进行控制。
生产活动及相应记录,具体按照相应工艺规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1.4危险作业管理
生产分厂、各相关部门按照《危险作业审批制度》(DM5.3.29),对危险作业进行安全管理,使危险作业符合《危险作业审批制度》(DM5.3.29)程序和有关要求。危险作业活动及相应记录,按照《危险作业审批制度》(DM5.3.29)规定执行。
4.1.5新、扩、改建建设项目管理
工厂相关部门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DM5.3.27),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进行“三同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使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符合“三同时”程序和有关要求。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活动及相应记录,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DM5.3.27)规定执行。
4.1.6相关方管理
工厂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DM5.3.30)对相关方施加影响,使他们的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符合程序和有关要求。相关方活动及相应记录,按照《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DM5.3.30)要求执行。
4.1.7工厂内交通安全管理
保卫处及各单位应按照《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DM5.3.32)对工厂内交通安全进行控制和管理。
工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及相应记录,具体按照《工厂交通安全管理制度》(DM5.3.32)执行。
4.1.8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
保卫处及各单位应按照《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M8.6.1)执行对工厂消防安全进行控制和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及相应记录,具体按照《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M8.6.1)执行。
4.1.9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管理
安全管理处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DM5.3.25)、《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DM5.7.4)、厂工会按照《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DM5.3.28)对工厂员工的劳保用品发放、员工健康检查、女工健康检查、女工劳动保护、有害作业人员健康检查等进行控制和管理,建立劳保用品台账、职工健康档案。职业健康卫生和劳动保护管理活动及相应记录,具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DM5.3.25)、《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DM5.7.4)、《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DM5.3.28)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