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特种设备的重大维修是指什么?
答:指更换影响特种设备强度、运动性能或控制功能的主要部件的活动。
89、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的目的是什么?
答:是便于安全监察机构审查从事相关活动的有关企业的资格是否符合所从事活动的要求,审查安装的设备是否为合法生产的,改造、维修方法是否会降低设备的安全性能等,同时也能够及时掌握新安装设备和在用设备的改动情况。
90、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是指什么?
答:指在特种设备制造或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在企业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对制造或安装单位进行的验证性检验,属于强制性检验。监督检验的项目、合格标准、报告格式等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中的规定。
91、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对象是哪些?
答:监督检验的对象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
92、特种设备在什么情况下应报废?
答:特种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93、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答:1)对从事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检验检测工作的机构进行核准;
2)对从事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检验检测的人员进行考核发证;
3)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进行监督抽查;
4)对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94、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内容是什么?
答:1)在用的特种设备数量;
2)特种设备事故的情况、特点、原因分析、防范对策;
3)其他需要公布的情况。
95、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作用是什么?
答:1)可以使各级政府了解、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2)也可以使广大企业增强安全管理意识;
3)还可以让大众普遍知晓,进行群众监督。
96、情节严重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答:1)危害程度大;2)屡教不改;3)影响恶劣;4)造成重大后果。
97、什么是特种设备的重大事故隐患?
答:1)严重影响安全生产;
2)严重影响安全使用;
3)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98、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表现是什么?
答:1)敷衍搪塞;2)借故拖延;3)瞒报谎报;4)暴力抗法。
99、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和人员触犯刑律的表现是什么?
答:1)严重破坏正常的生产秩序;
2)严重破坏正常的生活秩序;
3)引起社会的不安和动荡;
4)造成重大人身伤亡;
5)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6)动摇国家权力机构。
100、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施工单位在竣工后 d 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
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101、电梯应当至少 c 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a.每天 b.每周 c.每半月 d.每月
102、行政许可受理机构接到评审记录和《评审报告》等鉴定评审材料后,应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并在 b 内作出是否颁发《许可证》的决定。
a.15个工作日 b.30个工作日 c.60个工作日 d.90个工作日
103、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范围是什么?
答: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
2)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
3)氧舱。
104、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范围是什么?
答: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管道;
2)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的管道;
3)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105、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1)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的大型游乐设施;
2)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106、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1)有权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的只能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的收受人,是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或检验检测机构;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的使用条件,是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有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或者使用的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的内容,主要是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改正违法行为或者消除安全隐患;
6)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应当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指令应当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名义发出,并盖有部门有效印章。紧急情况下,可以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随后补办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