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车祸发生的客观因素是不可忽视的。在影响行车安全的诸多环境因素中,气象条件常常是最主要的诱因。研究表明,降雨、降雪、浓雾、高温、低温等恶劣天气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均有一定的相关性。在冬季最容易出现的是大雾与大雪天气,我们来谈谈这—两个天气因素对行车安全的影响。
大雾危害——能见度低
大雾,又称浓雾,是一种常见的天气现象。气象观测学
定义:当浮游在空中的大量微小水滴,使得水平有效能见度低于一千米时,就称大雾天气。
大雾天气下,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是比较高的。据权威部门1990年统计,我国大中城市平均每年在大雾天气下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几率为30%。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车辆愈来愈多,估计这一比例会居高不下。1990年2月6日和17日,沈阳到大连高速公路的部分地段出现了大雾,仅在两个小时内,就发生车祸29起,4人受伤,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26万元。近几年,随着高速公路的急剧增多,因大雾而诱发的重大交通事故亦呈迅猛上升的趋势。
大雾天气之所以容易发生公路交通事故,与能见度较低对司机视线的影响有关,与车速、车况有关,与司机不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也有关。但最近,威尔士大学的心理学教授罗伯特·斯
诺登研究发现,雾中之所以容易“出事”,一个主要原因是在大雾中快速行驶的司机,常常认为自己的车速很慢。这位心理学家曾在一个虚拟的驾驶装置内对许多司机进行过测验,他让司机分别在清新的空气下和雾气中“行驶”,然后要他们估计在这两种“天气”下的车速大小,结果95%的司机都将雾气中的车速作了偏小的估计。斯诺登教授在研究报告上还指出,当出现大雾天气时,由于能见度太低,司机一般不愿意把目光从道路上移开,因为他们担心前面会突然出现情况,在这种心理作用下,司机们多半会依赖自己对速度的感觉,而不太愿看车速仪表,他们以为已经在快速减速,而事实上并非如此,于是事故便很容易发生。
高速公路上每出现一次大雾天气,几乎都会发生交通事故。所以大雾天气下,司机除了要严守交通秩序外,还要保持科学的心态,关注“前方”,也要关注车速表,切实做到“慢”字当头,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积雪危害——改变路况
积雪对公路行车的危害首先表现在路况的改变。路面积雪经车辆压实后,车轮与路面的摩擦力减小,车辆易左右滑摆(即通常说的“侧滑”)。同时,汽车的制动距离也难以控制,一旦车速过快、转弯太急,都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对乌鲁木齐地区某年1月份发生的123起公路交通事故进行分析,发现因雪天“侧滑”和刹车失控酿成的比例竟占49%。
积雪对行车的另一个危害是公路雪阻。这类现象在我国东北、西北地区比较常见。公路路面积雪过厚,或大风将雪吹至路面堆积,或山坡积雪达到一定的程度时发生雪崩,雪塌至路面,这些都容易形成公路雪阻,严重阻碍汽车行驶。1987年11月18日至25日,新疆天山北麓连降大雪,乌鲁木齐至伊宁公路段上,因雪崩造成公路雪阻,冰雪堆积深度达4米~5米,使得数百辆汽车不能行驶,近千名乘客被困。
专家研究表明,气温不同,积雪的厚薄不同,对行车的危害也不一样。当积雪厚度在5厘米~15厘米、气温在0℃左右时,汽车最容易发生事故。因为在这种条件下,路面上的雪常常呈“夜冻昼化”状态,路表面更加光滑,车辆几乎无法行驶。此时,车轮必须带上防滑铁链,车速要缓慢,上下坡尤其不可突然加速,从而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