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透露: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此前3月份,发改委颁布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并不得随意涨价。他表示:官方将陆续出台一系列措施规范房地产行业价格行为。
笔者认为,以“反暴利”来遏止商品房暴利,只不过站位于一个理想化的市场运营模式之上,理念固然值得提倡,但现实中基本不具备可操作性。
首先,房价的基本成本仍处于“或明或暗”之中。各地商品房价格中究竟用地成本是多少,后期建设投入、人工成本、利润等,有关方面一直讳莫如深。开发商对于成本置疑则左遮右挡地“踢皮球”,要么顾左右而言他,要么就是推给地方政府;而政府方面多少年来对于商品房的利润是多少,也从未有过公开的、明确的比例公布。
这样的现实之下,就连开发商究竟赚了多少都搞不清,何谈“反暴利”?即使是征收“暴利税”也总得有个基本的依据,连人家赚了多少都搞不清,恐怕即使征暴利税也是一笔糊涂帐。“征”的超过了开发商的底线,无非是更多的开发商退出这一市场,对于消费者来说也未必是好事;“征”少了的话,根本形不成对房价利润的伤筋动骨,“反暴利”的初衷同样也会落空。
对地产开发商的“暴利”开刀,如果不建立在科学合理和透明公开的房地产成本上,最多不过就是一张“画饼”。而房价成本之所以讳莫如深,更关键的还是一个居高不下的“行政成本”(有人认为是腐败成本)。一则,卖地财政不从根本上改观,如果地方政府拿着房价利润的大头,却仅对末端的开发商“开刀”,将面临政策执行难的问题;二则,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在房产利润上“同穿一条裤子”的事实,一定不会乐见于房价下跌,房价若大跌“反暴利”将无从谈起,受损的当然是地方财政;三则,在明面上的土地成本的背后,更有诸多说不清的“公关或腐败成本”。
另外,在“潜规则”依然盛行的情况之下,即使有关方面真整出来个“房价成本”,也是“注水”的。在这样的现实下,如果以暴利为由头向开发商“开刀”,开发商会“喊冤叫屈”,有利益关系的官员也会给“暴利者”辩护,最终“反暴利”成为“空调”的可能性最大。 □毕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