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用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以保证正常运转。
2.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开动除尘装置,才能进行工作。
3.对砂轮机性能不熟悉的人,不能使用砂轮机。
4.砂轮机在开动前,要认真察看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有无杂物。确认无问题时,再开动砂轮机。
5.砂轮机因长期使用磨损严重时,径向跳动,震动过大,不准使用。
6.砂轮机因维修不良发生故障,或者砂轮轴晃动,没有托刀架,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时,不准开动。
7.换新砂轮,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过认真地选择,对有裂纹,有破损的砂轮,或者砂轮轴与砂轮孔配合不好的砂轮,不准使用。砂轮卡盘直径应选用大于砂轮名义直径1/30,砂轮与卡盘之间应加装软质垫片。换砂轮上螺钉时要均匀用力,不要上得过松或过紧。装砂轮时,要加垫、平衡,经修整、平衡和校验之后,才能使用。
8.砂轮机的防护罩和透明防护板以及吸尘器,必须检查完备。
9.托刀架与砂轮工作面的距离不能大于3毫米,磨削前应进行调整,满足其要求,并且装置牢固。
10.砂轮机开动后,要空转2~3分钟,待砂轮机运转正常时,才能使用。进行磨削时,应侧位操作,禁止面对着砂轮圆周面进行磨削。
11.磨工件或刀具时,不能用力过猛,不准撞击砂轮。
12.在同一块砂轮上,禁止两人同时使用,更不准在砂轮的侧面磨活。磨工件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不要站在砂轮机的正面,以防砂轮崩裂,发生事故。
13.磨工具用的专用砂轮不准磨其它任何工件和材料。
14.对于细小的,大的和不好拿的工件,不准在砂轮机上磨。特别是小江件要用工夹具拿牢,以防挤入砂轮机内或挤在砂轮与托板之间,将砂轮挤碎。
15.砂轮不准沾水,要经常保持干燥,以防湿水后失去平衡,发生事故。
16.砂轮磨小到接近法兰盘边沿旋转面10毫米时,应予更新,发现砍轮面沟槽,径向跳动过大时,应予打磨。
17.关闭砂轮机应先停砂轮机,最后停除尘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