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和使用活性炭的各类企业。
1 卫生要求
车间空气中活性炭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为10mg/m3。
2 监测检验方法
车间空气中活性炭粉尘浓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按GB 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执行。
3 监督执行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监督本标准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