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在此次专项工作中,各级检察机关要重点查办八个方面的案件。
何谓民生?民生是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是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人民的生命”;民生 “不仅是重要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当然也是严肃的法律问题。在此语境中,最高检严办危害民生渎职犯罪,无疑切中肯綮,深得民意。
在此次重点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的八大方面案件中,排在首位的是 “放纵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其他商品的渎职犯罪”。这一议题设置,颇有现实价值,以食品安全为例,连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不讳言,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 “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就位列其中。日前王岐山副总理也直言,现在好东西多得很,吃起来却有点不大放心, “越白的面还越不踏实,亮晶晶的大米也不踏实”。
问题食品频现,食品安全事故频发,问题在哪儿?一方面,一些不良商人缺乏道德的血液;另一方面,则与职能部门渎职大有干系。渎职表现在三方面:其一,事前监管缺位,不主动排查,不提前监管,致使问题食品潜滋暗长;其二,发现了问题食品,第一时间不是查处,而是放任不管,或者加以庇护,有时甚至与违法主体结为利益联盟;其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互相推诿,为不作为寻找借口。
不仅是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在其他问题上,渎职行为都有着相似性。执法部门的失职、渎职贻害甚巨,不仅导致公众权益受到侵蚀,影响社会经济发展,还透支着政府公信、法律威信。纵观此次将重点查办的八方面案件,不论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招录公务员徇私舞弊,还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都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问题,是公众和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要察民意,吁民求,解民忧,就需要在民生问题上发力。
国家此次从严惩危害民生渎职犯罪入手,具有釜底抽薪之效,它释放的信号表明,维护民众权益不仅严厉打击作恶者,更要严惩纵容者,这就从体制上断了侵犯民众权益者的后路。同时,此举还具有警示意义,即执法部门捍卫法律尊严是其基本职责,唯有吸取教训,强化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改进和完善执法能力,提高管理水平,才能不辜负民众期待。□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