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人们的安全意识还不高,安全措施还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能落实,导致事故时有发生。事故的发生造成的人力、财力、物力等直接经济损失和可以测算的经济损失非常巨大,从而使企业经营效益、信誉和形象受到严重的损失和伤害。
建筑企业为了实现安全生产,在企业管理中,成立了专门的内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安全员)及相关的设备,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制度、规章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形式多样、多层次的安全检查;随着中国加入WTO,建筑施工企业为了打入国际建筑市场,提升自我竞争力,部分施工企业进行 “三位一体”认证工作,目的就是关注职业安全健康,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但要彻底消除事故的发生,还应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重大因素。
事故系统包括四个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的工作环境;管理欠缺。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为重大因素,它会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而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的工作环境都是管理欠缺的表现。而人作为管理活动的主体,管理欠缺实际上就是人的欠缺。所以,武汉培训得出如下结论:人是导致事故诸多因素中最为重要的因素,要预防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就必须解决“人”这个重要因素。“人”是企业活动的主体,是智力和体力的综合体。因此,在生产活动中,要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加强对“人”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着力于员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