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办条件
取得经公安消防机构检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2.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各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消防安全生产责任。
3.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比较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等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5.安全生产投入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制订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发放到有关部门岗位,并有施行情况记录: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4、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5、消防实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6、火灾隐患整改和事故报告查处制度;7、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9、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1、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包括防雷、防静电);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7.安全防护设施、劳保用品
配备消防设施(自动喷淋装置、火灾报警装置、灭火器、灭火毯、消火栓及消防水带、水源等)和防护用品(防护服、隔热服、防毒面具等)并正确放置、有效使用。
8.作业场所管理
对现场有关情况进行检查:1、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4、常闭式防火门安全使用情况;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9.应急救援
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组织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