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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机械安全检查表/普通木工车床安全检查表
[ 2009-4-4 15:47:00 | By: qsf999 ]
 
木工机械安全检查表/普通木工车床安全检查表
 
为了防止制件由顶尖飞出和防止重型胶合制件破裂,必须把带刺钉的金属板插入制件的端面。
工件在两顶尖之间顶住后,尖端应加少许的润滑油,以免磨损后发生刺耳噪声,甚至因为磨擦而发生燃烧。
木车床回转速度以切削点每分钟36006000mm的线速度为准,小直径工件可稍高,若速度过高,工件易破裂或从车床上飞脱,造成伤人事故。
 
木工车床旁,应设置特种台架,存放木工手工具,以免工具坠落伤人。
1 设备检查
1.1 刹车装置可靠。
1.2 花盘保险装置有效。
1.3 主轴止动装置完好、可靠。
1.4 主轴主动装置与电源开关之间的联锁装置有效。
1.5 尾架锁紧可靠。
1.6 车床应保护接地(零),且有明显标志。
1.7 皮带防护罩应完好。
1.8 车床与相邻机床之间,车间与走道之间应设防护网,其网眼密度为8/in,框架高度大于或等于1.6m,宽度与机床宽度相当。
1.9 手车刀的总长不允许小于250mm
1.10 车刀所用紧固螺钉齐全、完好并拧紧。
1.11 机床附件不得有缺损,裂痕。
1.12 木质站板,其木条间隙小于或等于40mm,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2 行为检查
2.1 两端用顶尖夹持车削的工件顶尖嵌入木材应有足够的深度,夹持可靠。
2.2 砂光工件时,手压砂纸的力应适当,不宜用大张砂纸磨小直径工件。
2.3 当车削外圆时,车刀刃口不低于工件轴线水平面,以免工件被车刀卡住或使工件飞出。
2.4 超过100m的木料,加工时必须用尾座顶尖顶牢。
2.5装刀具时,刀杆伸出刀架的长度要短于5cm,刀杆要保持50cm的长度。加工大件时(直径50cm以上),必须把刀具固定在刀架上,车刀要夹牢,进刀不可过猛。
2.6 小工件带有节疤,不许车削。大工件带有节疤时,不许开快车。木料有其它硬性东西,要及时消除,否则,不准加工。
2.7 车削第一刀时,进刀量要小,用砂布或砂纸打光时,必须右手在前左手在后,用力要均匀,防止过热灼手,不准用手去试摸工件。
2.8 用胶粘合的木料,必须放置24h以后,方可在车床上加工。
2.9 车床转速应根据外形尺寸和结构而定,不可过高,以防飞出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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