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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 2009-3-6 20:40:00 | By: qsf999 ]
 

维修电工

    1.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行中拆卸修理,必须在停机后切断设备电源,取下熔断器,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并验明无电后,方准按工作票要求进行工作。

    2.检修更换插接母线分线盒和保险,不准带负荷分合。

3.检修动力配电箱或更换保险时,要停电进行不准带负荷分合电源刀闸。

    4. 检修时照明灯应用36v安全电压,灯泡应加安全护罩。

    5.在静电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前,至少要等待5分钟后方准接地,并开始工。

    6.应注意对熔体的选择与更换。

    7.拆装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相应的或专用的工具。

    8.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工具、零件、材料等,以防遗失或遗留在设备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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