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违章还是工艺创新
在工作中遇到过这样的现象:因工作时间太长,为了缩短时间职工私下对生产工艺进行调整,存在明显的违反操作规程行为。但是在仔细分析调整的工艺操作方法和操作参数,却发现调整后的结果不仅没有任何安全隐患,而且要比原先操作规程科学的多。
这样的现象是在我在一次无意中发现的,当时一位职工正在做甲苯水洗蒸馏操作。按照操作规程,先把甲苯水洗三次,然后再进行蒸馏。这位职工在工作中总结一条捷径:即在进行第三次水洗时,利用搅拌三十分钟开始升温,等到釜温升到50-55度时停止升温,这时搅拌时间也差不多了,静置分层后,再开始升温蒸馏。
从工艺分析,此方法运用了统筹学原理,把升温提前到最后一次水洗,对工艺生产不存在负面效应,缩短了工时,提高了效率。唯一要注意的是在最后一次水洗升温时,防止釜温升得太高。
如果这位职工把自己的做法作为建议,提请企业论证,这种操作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只可惜自己私下为之,尽管有创新,但是做法不可取,毕竟操作规程没有更改之前,任何人都不能随意更改。
从这一件事情反映出有的企业不大重视职工的创新工作,总认为一线职工文化水平不高,缺乏理论,创新离他们太遥远,对他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不重视。出现这种违章与创新矛盾时,企业会过多的去凭主观武断,去评判为违章作业。在这种一棍打死的环境下,职工变得缺乏创新热情。
通过这件事使我意识到,企业如果不能正视类似事情,并加以引导,对安全生产极为不利。试想如果是合理的改动对安全生产有益,如果是不合理的改动,很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发现违章,探讨违章心理,具体事情具体对待,在安全管理中切莫过于简单评判,堵住违章不如疏导违章者的心理,安全工作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