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弧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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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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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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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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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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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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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限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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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1.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部分导线连接良好,控制箱的外壳和接线板上的罩壳盖好。 2.应检查并确认送丝滚轮的沟槽及齿纹完好,滚轮、导电嘴(块)磨损或接触不良时应更换。 3.作业前,应检查减速箱油槽中的润滑油,不足时应添加。 4.软管式送丝机构的软管槽孔应保持清洁,并定期吹洗。 5.作业时,应及时排走焊接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在通风不良的舱室或容器内作业时,应安装通风设备。 6.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7.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8.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9.当需施焊受压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然后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应先用蒸汽、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认容器清洗干净后,再灌满清水方可进行焊接。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止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应留出气孔,必要时在进、出气口处装设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10.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和切割。 11.焊接铜、铝、锌、锡等有色金属时,应通风良好,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呼吸滤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12.当清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 13.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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